运输合同还是委托合同怎样判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22:27
托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托付人处理托付业务,托付人付出约好酬劳或不付出酬劳的合同。其特征有:托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托付人的费用处理托付业务;托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条件;托付合同既可所以有偿合同,也可所以无偿合同;托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托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托付人和受托人约好,由受托人处理托付业务的合同。
法律咨询:
2003年11月3日,吉水县某粮油加工厂与个别司机罗某签定一份合同,约好由罗某装运加工厂一车大米送往广州市某厂出售,运费1300元;售完货后,由罗某代领货款并带回加工厂。合同实行中,罗某将大米送到目的地出售后,代领了货款32000元并回来,途经广东省连平县境内时,忽然遭受别人掠夺,货款被洗劫一空,罗某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案正在侦办中。为此,加工厂要求罗某按合同付出货款32000元。
律师答复:
本案应定托付合同纠纷,罗某不承当付出被抢货款的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则:有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差错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托付人能够要求补偿。无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托付人能够要求补偿丢失。受托人逾越权限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
法律咨询:
2003年11月3日,吉水县某粮油加工厂与个别司机罗某签定一份合同,约好由罗某装运加工厂一车大米送往广州市某厂出售,运费1300元;售完货后,由罗某代领货款并带回加工厂。合同实行中,罗某将大米送到目的地出售后,代领了货款32000元并回来,途经广东省连平县境内时,忽然遭受别人掠夺,货款被洗劫一空,罗某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案正在侦办中。为此,加工厂要求罗某按合同付出货款32000元。
律师答复:
本案应定托付合同纠纷,罗某不承当付出被抢货款的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则:有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差错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托付人能够要求补偿。无偿的托付合同,因受托人的成心或许重大过失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托付人能够要求补偿丢失。受托人逾越权限给托付人形成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