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外地户口在珠海办理护照的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23:36关于外地户口在珠海处理护照的要求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请求目标
1、在本省市作业的外地人(指在本省市作业且接连交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爱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非本省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其爱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本地居民的非本地户籍爱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4、非本省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
5、非本省市户籍在本地寓居6个月(含)以上人员。(此类人员只能请求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一般护照)注:归于挂号存案的国家作业人员须回户籍地请求。
处理条件
1、初次请求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名字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请求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请求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名字、英文名字、多音字名字、非标准汉语发音名字的,可请求名字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能够加注不超越3个(含)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行将运用结束;⑵护照有效期缺乏六个月,或许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资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作改变或许请求人面像发作较大改变;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景象。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丢失或被盗,回国后请求补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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