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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的要约承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19:51
在缔结合同的时分,根本都会阅历要约与许诺的进程,仅仅不注意的话很难发现。其实要约许诺很常见,就比方咱们日常乘坐公交车的行为便是一个要约许诺的进程。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公交车的要约许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则:“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给客票时建立,但当事人还有约好或许还有买卖习气的在外。”
一般的客运合同以承运人向旅客交给客票为合同建立的要件,依照公交车的买卖习气,不提早预售某班次车辆的车票,而是乘客先上车,然后再购票或主动投币,这一习气具有必定的特殊性,与一般客运合同乘客提早购票、持票上车的规则明显不同,故不该再以承运人交给票证作为合同建立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公交车的运送线路、泊车地址、车票价格相对固定且为大众所知晓,这些即可成为公交运送合同的主要内容,搭车人和公交公司在均明知上述内容的情况下,搭车人乘坐公交车,其招手要求泊车便是作出要乘坐该路车的意思表明,应是一种要约行为,司机在看到搭车人的意思表明后泊车答应其上车,应是对要约作出的许诺,两边的客运合同即可建立。
缔结合同是一件严厉的工作,许多企业缔结合同,要约许诺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可是在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乘坐公共汽车便是最常见的一种要约许诺。假如你还有什么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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