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3:13东莞住宅公积金补缴流程依据《莞市住宅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则,东莞用人单位应当自选用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存住宅公积金。如因公司原因导致少缴或未缴公积金,有必要依法处理公积金补缴。详细哪些景象能够处理补缴呢?补缴需满意什么条件?怎么处理?
东莞住宅公积金补缴
【承办单位】:东莞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区镇办事处
【相关事务】:东莞公积金缓缴或较低份额
契合以下状况的能够处理公积金补缴:
1、未依照规则的缴存规模和规范缴存住宅公积金的;
2、未准时为新增员工或调入员工缴存住宅公积金的;
3、经同意缓缴,效益好转后,应补缴住宅公积金的;
4、依法需求补缴的其他景象。
补缴条件:
1、请求补缴时已建立员工公积金账户;
2、请求补缴时员工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
补缴材料:《住宅公积金补缴书》(若请求人薪酬是市财务统发的,另需提交《财务统发行政事业单位补缴住宅公积金拨款请求表》)。
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带着填写完好的《住宅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进行审阅;
2、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阅,审阅后盖章;
3、单位经办人带着已盖章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处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