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构成必要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00:37
破产债务的构成必要条件是什么
1.破产债务有必要是在破产宣告前建立的债务;
2.破产债有必要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务;
3.破产债务有必要是依据破产程序行使的债务;
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建立的,而且只经过破产程序,才能够从破产产业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务。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二条办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务人会议以为办理人不能依法、公平实行职务或许有其他不能担任职务景象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替换。
指定办理人和确认办理人酬劳的方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则。
第二十三条办理人按照本法规则实行职务,向人民法院陈述作业,并承受债务人会议和债务人委员会的监督。
办理人应当列席债务人会议,向债务人会议陈述职务实行情况,并答复问询。
第二十四条办理人能够由有关部门、组织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许依法建立的律师业务所、会计师业务所、破产清算业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担任。
人民法院依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能够在咨询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定见后,指定该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获得执业资历的人员担任办理人。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担任办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置;
(二)曾被撤消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以为不宜担任办理人的其他景象。
个人担任办理人的,应当参与执业责任保险。
第二十五条办理人实行下列责任:
(一)接收债务人的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查询债务人产业情况,制造产业情况陈述;
(三)决议债务人的内部办理业务;
(四)决议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务人会议举行之前,决议持续或许中止债务人的经营;
(六)办理和处置债务人的产业;
(七)代表债务人参与诉讼、裁定或许其他法令程序;
(八)提议举行债务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以为办理人应当实行的其他责任。
本法对办理人的责任还有规则的,适用其规则。
1.破产债务有必要是在破产宣告前建立的债务;
2.破产债有必要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务;
3.破产债务有必要是依据破产程序行使的债务;
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建立的,而且只经过破产程序,才能够从破产产业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务。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二条办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务人会议以为办理人不能依法、公平实行职务或许有其他不能担任职务景象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替换。
指定办理人和确认办理人酬劳的方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则。
第二十三条办理人按照本法规则实行职务,向人民法院陈述作业,并承受债务人会议和债务人委员会的监督。
办理人应当列席债务人会议,向债务人会议陈述职务实行情况,并答复问询。
第二十四条办理人能够由有关部门、组织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许依法建立的律师业务所、会计师业务所、破产清算业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担任。
人民法院依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能够在咨询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定见后,指定该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获得执业资历的人员担任办理人。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担任办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置;
(二)曾被撤消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以为不宜担任办理人的其他景象。
个人担任办理人的,应当参与执业责任保险。
第二十五条办理人实行下列责任:
(一)接收债务人的产业、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查询债务人产业情况,制造产业情况陈述;
(三)决议债务人的内部办理业务;
(四)决议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务人会议举行之前,决议持续或许中止债务人的经营;
(六)办理和处置债务人的产业;
(七)代表债务人参与诉讼、裁定或许其他法令程序;
(八)提议举行债务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以为办理人应当实行的其他责任。
本法对办理人的责任还有规则的,适用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