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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员工旅游财税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5 14:11

问:单位安排整体员工旅行,发作的开销怎么管帐处理?是否需求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
1、员工个人享用的企业供给的旅行开销归于《个人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八条规则的个人因任职或许受雇而获得的所得,应作为“薪酬、薪水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旅行开销发作时,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经营外开销”或“敷衍员工薪酬—员工福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下企业所得税文件供您参阅: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则,企业实践发作的与获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开销,包含本钱、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开销,准予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开销,是指与获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开销。
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各地履行口径纷歧。
如《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展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业的告诉》(甬国税直发[2010]3号)规则:
3、企业安排员工旅行发作的费用开销能否列入员工福利费,按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份额税前扣除?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规则,员工福利费包含为员工卫生保健、日子、住宅、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助和非钱银性福利。从安排员工旅行的性质来看,其具有缓节作业压力,进一步进步日子质量的积极意义,因而,企业安排员工旅行发作的费用开销暂归入员工福利费办理领域,并依照税收规则扣除。假如企业以员工旅行的名义,列支员工家族或许其他非本单位雇员所发作的旅行费,则归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开销,不得归入员工福利费办理,也不得税前扣除。
《辽宁省当地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业的告诉》规则,企业安排员工旅行、赴革命圣地接受教育等开销不归于与获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开销,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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