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7:28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构成犯罪的,按照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追查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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