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卖家索回小产权房 买家可要求补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04:19

广州市民何先生,五年前在白云区购得一套小产权房,卖买两边签了《合资建房协议书》,并在律师事务所签定了《见证书》。现在卖家想取回小产权房。何先生想知道小产权房打官司是否有胜算?假如败诉,能否获得相关补偿?
黄金楼市记者联系到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王美舟律师,为何先生回答问题。王律师表明,《物权法》规则:“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令和国家有关规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现行规则:“制止城镇居民购买乡村的宅基地,政府有关部门也不能为城镇居民在乡村购买和违法缔造的住所发放土地使用证。”为此,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令保护,两边签定的《私房合资建房协议书》等皆为无效合同,打官司会败诉。
可是卖房人明知国家制止城镇居民买宅基地房的情况下,仍出售小产权房,归于诚信缺失,亦要承当职责。何先生可要求卖家给予补偿。补偿数额包含买方装饰或翻建的本金、利息丢失、小产权房的价值上涨带来的价格差等。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