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管辖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4 03:49
在许多诉讼中,代位权诉便是一种方式,咱们需求了解清楚相关的诉讼主体以及统辖法院的规则,这关于代位权诉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才能从法令的视点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统辖有什么规则
依据《合同法解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是原告,次债款人是被告,债款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假如债务人胜诉的,由次债款人承当诉讼费用,且从完成的债务中优先付出。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款人承当。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相关知识:代位权行使的法令作用怎么
依据《合同法解说》规则,债务人向次债款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代位权建立的,由次债款人向债务人实行清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款人、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相应的债务债款联系即予消除。从此规则来看,债务人的债务就代位权行使的成果有优先受偿权力。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款人对债款人的抗辩,能够向债务人建议。
代位权诉讼法令规则
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则的申述条件;一起,代位权之诉还须具有本身的特别要件。《合同法解说(一)》第11条规则:债务人按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则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债务人对债款人的债务合法;
(二)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务人形成危害;
(三)债款人的债务已到期;
(四)债款人的债务不是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债务。
关于代位诉讼判定的既判力问题
(1)债务人对第三债款人的诉讼,在判定后其既判力是否及于债款人与其他债务人;
(2)判定既判力所及之人,是否因原告的判定胜诉或败诉而有不同?关于代位诉讼既判力问题,日本与台湾的学者有十分深化的研讨,关于他们具体的观念学说,读者可自行参看相关文献。明显,处理代位诉讼既判力问题必须在债务人、债款人与第三债款人之间进行利益的平衡,既不能使第三债款人陷于诉,不能使债务人、债款人遭受危害。简而言之,必须在处理代位权既判力问题时既完成诉讼经济又完成诉讼正义。
以上便是关于代位权诉在诉讼主体以及法院统辖上的规则,这是诉讼人需求了解清楚的法令规则。此外,关于代位权诉的一些相关知识,本文也有具体的介绍,关于不清楚的人也需求有这方面的了解。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代位权诉讼主体和统辖有什么规则
依据《合同法解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是原告,次债款人是被告,债款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假如债务人胜诉的,由次债款人承当诉讼费用,且从完成的债务中优先付出。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款人承当。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相关知识:代位权行使的法令作用怎么
依据《合同法解说》规则,债务人向次债款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代位权建立的,由次债款人向债务人实行清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款人、债款人与次债款人之间相应的债务债款联系即予消除。从此规则来看,债务人的债务就代位权行使的成果有优先受偿权力。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款人对债款人的抗辩,能够向债务人建议。
代位权诉讼法令规则
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则的申述条件;一起,代位权之诉还须具有本身的特别要件。《合同法解说(一)》第11条规则:债务人按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则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债务人对债款人的债务合法;
(二)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务人形成危害;
(三)债款人的债务已到期;
(四)债款人的债务不是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债务。
关于代位诉讼判定的既判力问题
(1)债务人对第三债款人的诉讼,在判定后其既判力是否及于债款人与其他债务人;
(2)判定既判力所及之人,是否因原告的判定胜诉或败诉而有不同?关于代位诉讼既判力问题,日本与台湾的学者有十分深化的研讨,关于他们具体的观念学说,读者可自行参看相关文献。明显,处理代位诉讼既判力问题必须在债务人、债款人与第三债款人之间进行利益的平衡,既不能使第三债款人陷于诉,不能使债务人、债款人遭受危害。简而言之,必须在处理代位权既判力问题时既完成诉讼经济又完成诉讼正义。
以上便是关于代位权诉在诉讼主体以及法院统辖上的规则,这是诉讼人需求了解清楚的法令规则。此外,关于代位权诉的一些相关知识,本文也有具体的介绍,关于不清楚的人也需求有这方面的了解。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