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下岗与辞职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20:55

网友发问:
下岗、辞去职务等员工能否请求公积金借款?
律师回答:
住宅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员工按规则缴存的专项用于住宅消费开销的个人长时间住宅储金。
住宅公积金是员工按规则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宅消费开销的个人住宅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堆集性,既住宅公积金虽然是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方式发放,而且有必要存入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在受托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施专户处理。二是专用性,住宅公积金实施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则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宅,或交纳房租。
住宅公积金借款是指由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运用住宅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住宅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借款。 下岗、辞去职务不能借款。下岗、辞去职务员工在下岗期间,中止缴交公积金,不能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待再就业后持续并接连交住宅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能够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