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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20:34
关于权力遭到损害时的请求权,我国民法规则有诉讼时效,可是抵押权之类的担保物权并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除。可是担保物权的时效又是怎么呢?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在【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里有规则:
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好的或许挂号部分要求挂号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令约束力。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款的诉讼时效完毕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完毕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撑。
第三十二条 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确保期间自债款人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决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职责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从债款人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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