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异地受理惹管辖权之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9:26中心提示
2007年11月,奉新县乡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江兴蕾收到一份离婚起诉状,妻子陈某要求法院判定免除婚姻联系,并判令由夫妻购买的坐落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抱负家乡的房产归陈某个人一切。
让江兴蕾疑惑的是,他的户口在奉新,陈某的户口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受理此案的法院怎样会是新建县人民法院呢?江兴蕾对此不服,先后向新建县法院和南昌市中院提出管辖权贰言。
2008年4月3日,南昌市中院下达终审裁决书,以为江兴蕾的常常寓居地为新建县抱负家乡小区,对这一现实,包含警方和小区居委会在内的3家单位均出具了书面寓居证明予以证明。法院终究驳回江兴蕾的上诉,保持原裁决。
江兴蕾的代理律师兰全武以为,这起离婚案之所以呈现管辖权贰言,主要是相关承办法官未对江兴蕾的主体资格和家庭住址进行仔细检查核对所造成的。
事情
夫妻在昌购新房却成离婚导火线
2000年8月,在奉新县乡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业的江兴蕾,与在当地打工的陈某相识。相恋两年后,两人在新建县大塘乡民政所办理了成婚登记手续,婚后一向未生育。
虽然陈某比江兴蕾大6岁,且两人都有婚史,但夫妻俩依然分外爱惜这份爱情。度过一段甜美的日子后,2004年下半年,夫妻的爱情开端呈现危机。
依据江兴蕾的解说,这和他们购买的一套新房有关。
2003年10月,在陈某的屡次要求下,江兴蕾以按揭借款的方式,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路的抱负家乡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由于江兴蕾的作业单位在奉新,因而他的户口一向挂在奉新,而陈某的户口则于2006年由新建县迁入红谷滩新区。
江兴蕾通知记者,房子的按揭每月1000多元,还要担负和前妻子所生的女儿读书及其他开支,经济压力猛然增大。所以,江兴蕾屡次向妻子提出将这套房子卖掉,再到奉新县从头购买一套房子,陈某对此一直不同意,一朝一夕,夫妻之间的不合越来越大,婚姻呈现裂缝。
江兴蕾通知记者,从2005年至2006年两年中,他只到过新房两次,其他时刻都呆在奉新县。
懊悔签协议过户房产给女方
江兴蕾通知记者,在2005年至2006年两年间,陈某向他提出离婚要求,并让她的父亲屡次到他所在单位“讨说法”,称陈某没有作业,江兴蕾又长时间在外作业不回来,要他将房子过户给女儿,并要他妥善处理好夫妻之间的联系。一起,陈某也以相同的理由屡次提出,把新房过户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