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17:08问:处理出口企业退(免)税挂号需供给哪些材料?
答:依据《出口货品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及有关政策规则,出口企业应在规则的时间内,收取填写《出口企业退税挂号表》,并依据具体情况,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请求处理退(免)税挂号证: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需供给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同意并颁布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外商投资企业需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同意证书》;实施进出口经营权挂号制的国有、团体出产企业,需供给省级外经贸主管部分颁布的《出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挂号证书》;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主管纳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挂号证》(副本);
(4)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挂号证明书》;
(5)出口企业开设的根本账号、退税账户和银行开户证明;
(6)外经贸部同意运用中国政府优惠借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业用);
(7)托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出产企业用);
(8)中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中标企业用);
(9)分部分申报退税的部分代码书面请求;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供给的其他证件、材料。
上述1-5项材料为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出口企业供给,6-8项材料为特许处理退(免)税挂号的企业供给,第9项为分部分申报退税的企业供给,第10项为一切处理退(免)税挂号的企业均需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