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都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12:11
核心内容:审理前预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开庭审理前,为确保审理的顺利进行,有承办案子的审判人员所作的一些预备工作。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开庭审理前要做的预备工作,感谢您的重视。
【开庭审理前的预备工作】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报送的提起上诉的上诉状、答辩状,原审案子的檀卷和有关资料后,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做好如下预备工作:
1、组成合议庭
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及檀卷资料后,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子进行检查。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的奇数。
2、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检查
合议庭组成人员首要应当检查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契合法定条件,是不是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的上诉,上诉状的内容是否契合法律规则。对无上诉权的人提起的上诉作出裁决予以驳回;替换不契合法定条件的被上诉人,对上诉状内容短缺的,告诉补正。对超越法定上诉期限而原审人民法院未裁决驳回上诉而直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应当裁决驳回上诉。即便发现原判定确有过错,也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应当进行第二审程序。
3、查阅檀卷资料、了解案情并作必要的查询
合议庭在对上诉行为检查之后,应当审理檀卷资料,了解案情,必要时可作查询。其意图是检查案情是否清楚,一审判定或许裁决是否有过错,上诉人的恳求及理由是什么。
4、决议是否开庭,确认开庭的时刻、地址
合议庭对上诉案子,通过阅览卷和查询,问询当事人,在现实核对清楚后,以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能够运转判定、裁决。合议庭对上诉案子,决议开庭审理的,应当确认开庭的时刻和地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子,能够在本院进行,也能够到案子发生地或许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合议庭应当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告诉诉讼参与人;对公开审理的上诉案子,应当连同当事人的名字、案由同时布告。
【开庭审理前的预备工作】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报送的提起上诉的上诉状、答辩状,原审案子的檀卷和有关资料后,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做好如下预备工作:
1、组成合议庭
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及檀卷资料后,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子进行检查。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的奇数。
2、对提起上诉的活动进行检查
合议庭组成人员首要应当检查上诉人、被上诉人是否契合法定条件,是不是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的上诉,上诉状的内容是否契合法律规则。对无上诉权的人提起的上诉作出裁决予以驳回;替换不契合法定条件的被上诉人,对上诉状内容短缺的,告诉补正。对超越法定上诉期限而原审人民法院未裁决驳回上诉而直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应当裁决驳回上诉。即便发现原判定确有过错,也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应当进行第二审程序。
3、查阅檀卷资料、了解案情并作必要的查询
合议庭在对上诉行为检查之后,应当审理檀卷资料,了解案情,必要时可作查询。其意图是检查案情是否清楚,一审判定或许裁决是否有过错,上诉人的恳求及理由是什么。
4、决议是否开庭,确认开庭的时刻、地址
合议庭对上诉案子,通过阅览卷和查询,问询当事人,在现实核对清楚后,以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能够运转判定、裁决。合议庭对上诉案子,决议开庭审理的,应当确认开庭的时刻和地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子,能够在本院进行,也能够到案子发生地或许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合议庭应当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告诉诉讼参与人;对公开审理的上诉案子,应当连同当事人的名字、案由同时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