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施行最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3:3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悉数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危害程度判定规范》的布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身危害程度判定规范化、规范化作业,现将《人体危害程度判定规范》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人体重伤判定规范》(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判定规范(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细微伤的判定》(GA/T 146-1996)一起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悉数 司法部
2013年8月30日
人体危害程度判定规范
1 规模
本规范规则了人体危害程度判定的准则、办法、内容和等级区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令、法规所触及的人体危害程度判定。
2 规范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本规范引证文件的最新版别适用于本规范。
GB 18667 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
GB/T 16180劳动能力判定 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3 术语和界说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损失听觉、损失视觉、损失其他器官功用或许其他关于人身健康有严峻危害的危害,包含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许容貌危害,听觉、视觉或许其他器官功用部分妨碍或许其他关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危害,包含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细微伤
各种致伤要素所构成的的原发性危害,构成安排器官结构细微危害或许细微功用妨碍。
4 总则
4.1 判定准则
4.1.1遵从脚踏实地的准则,坚持以致伤要素对人体直接构成的原发性危害及由危害引起的并发症或许后遗症为根据,全面剖析,归纳判定。
4.1.2关于以原发性危害及其并发症作为判定根据的,判守时应以危害其时伤情为主,危害的结果为辅,归纳判定。
4.1.3关于以容貌危害或许安排器官功用妨碍作为判定根据的,判守时应以危害的结果为主,危害其时伤情为辅,归纳判定。
4.2 判守机遇
4.2.1以原发性危害为首要判定根据的,伤后即可进行判定;以危害所构成的的并发症为首要判定根据的,在伤情安稳后进行判定。
4.2.2以容貌危害或许安排器官功用妨碍为首要判定根据的,在危害90日后进行判定;在特别情况下能够根据原发性危害及其并发症出具判定定见,但须对有或许呈现的后遗症加以阐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弥补判定。
4.2.3疑问、杂乱的危害,在临床医治完结或许伤情安稳后进行判定。
4.3 伤病联系处理准则
4。3.1危害为首要效果的,既往伤/病为非必须或许细微效果的,应根据本规范相应条款进行判定。
4.3.2危害与既往伤/病一起效果的,即二者效果适当的,应根据本规范相应条款适度下降危害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判定为轻伤一级或许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判定为细微伤。
4.3.3既往伤/病为首要效果的,即危害为非必须或许细微效果的,不宜进行危害程度判定,只阐明因果联系。
5 危害程度分级
5.1 颅脑、脊髓危害
5.1.1重伤一级
a)植物生计状况。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妨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许器质性精神妨碍,日子彻底不能自理。
5.1.2重伤二级
a)头皮残缺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决裂。
c)颅骨洼陷性或许损坏性骨折,呈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医治。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继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许听神经危害引起相应神经功用妨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医治。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医治。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归纳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危害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许重度排尿妨碍。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残缺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洼陷性或许损坏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缓慢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归纳征。
g)脊髓危害致排便或许排尿功用妨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残缺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规模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危害引起相应神经功用妨碍。
5.1.5细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伤害;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伤或许瘢痕。
5.2 面部、耳廓危害
5.2.1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坐落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许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坐落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许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微瘢痕或许显着色素反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许缺失。
e)眼睑缺失适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许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彻底掩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开裂。
j)鼻部离断或许残缺30%以上。
k)耳廓离断、残缺或许挛缩变形累计适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许残缺致牙齿显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许残缺达舌系带。
n)牙齿掉落或许牙折共7枚以上。
o)危害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危害致一旁边面肌大部分瘫痪,留传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倾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微瘢痕或许显着色素反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适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掩盖瞳孔超越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危害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开裂;一侧内眦韧带开裂。
j)耳廓离断、残缺或许挛缩变形累计适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许残缺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许残缺致牙齿显露1枚以上。
m)牙齿掉落或许牙折共4枚以上。
n)危害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彻底开裂。
p)面神经危害致一旁边面肌部分瘫痪,留传眼睑闭合不全或许口角倾斜。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脸颊穿透创,皮肤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微瘢痕或许色素反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在外)。
g)眼睑残缺。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掩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危害伴溢泪。
l)耳廓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残缺或许挛缩变形累计适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许一侧鼻翼残缺。
o)鼻骨损坏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兼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兼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残缺。
q)牙齿掉落或许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许舌下腺本质性危害。
s)危害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在外)。
u)颧骨骨折。
5.2.5细微伤
a)面部软安排创。
b)面部危害留有瘢痕或许色素改动。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安排伤害;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伤害;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危害。
j)牙齿掉落或许残缺;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许Ⅲ度松动1枚以上。
5.3 听器听力危害
5.3.1重伤一级
a)双耳听力妨碍(≥91dB HL)。
5.3.2重伤二级
a)一耳听力妨碍(≥91dB HL)。
b)一耳听力妨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妨碍(≥41dB HL)。
c)一耳听力妨碍(≥81dB HL),随同侧前庭平衡功用妨碍。
d)双耳听力妨碍(≥61dB HL)。
e)双侧前庭平衡功用损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5.3.3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妨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5.3.4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许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妨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用妨碍,随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隘。
5.3.5细微伤
a)外伤性鼓膜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力减退。
5.4 视器视力危害
5.4.1重伤一级
a)一眼眼球萎缩或许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b)一眼视界彻底残缺,另一眼视界半径20o以下(视界有效值32%以下)。
c)双眼盲目4级。
5.4.2重伤二级
a)一眼盲目3级。
b)一眼重度视力危害,另一眼中度视力危害。
c)一眼视界半径10o以下(视界有效值16%以下)。
d)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界半径30o以下(视界有效值48%以下)。
5.4.3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医治难以操控眼压。
b)一眼虹膜彻底残缺。
c)一眼重度视力危害;双眼中度视力危害。
d)一眼视界半径30o以下(视界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界半径50o以下(视界有效值80%以下)。
5.4.4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许眼球决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医治;房角撤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许虹膜残缺超越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头绪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许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危害致瞳孔显着变形或许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许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许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危害者,伤后视力下降一个等级。
g)一眼视界半径50o以下(视界有效值80%以下)。
5.4.5细微伤
a)眼球危害影响视力。
5.5 颈部危害
5.5.1重伤一级
a)颈部大血管决裂。
b)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彻底依靠气管套管或许造口。
c)咽或许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彻底依靠胃管或许造口。
5.5.2重伤二级
a)甲状旁腺功用低下(重度)。
b)甲状腺功用低下,药物依靠。
c)咽部、咽后区、喉或许气管穿孔。
d)咽喉或许颈部气管危害,留传呼吸困难(3级)。
e)咽或许食管危害,留传吞咽功用妨碍(只能进流食)。
f)喉危害留传发声妨碍(重度)。
g)颈内动脉血栓构成,血管腔狭隘(50%以上)。
h)颈总动脉血栓构成,血管腔狭隘(25%以上)。
i)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5.5.3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
c)咽喉部危害留传发声或许构音妨碍。
d)咽或许食管危害,留传吞咽功用妨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构成;颈内动脉血栓构成;颈外动脉血栓构成;椎动脉血栓构成。
5.5.4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许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许气管危害。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危害。
h)颈部危害呈现窒息征象。
5.5.5细微伤
a)颈部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cm以上。
b)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
c)颈部伤害面积2.0cm2以上。
d)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5.6 胸部危害
5.6.1重伤一级
a)心脏危害,留传心功用不全(心功用IV级)。
b)肺危害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许双肺三肺叶切除。
5.6.2重伤二级
a)心脏危害,留传心功用不全(心功用III级)。
b)心脏决裂;心包决裂。
c)女人双侧乳房危害,彻底损失哺乳功用;女人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
d)纵隔血肿或许气肿,须手术医治。
e)气管或许支气管决裂,须手术医治。
f)肺决裂,须手术医治。
g)血胸、气胸或许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许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
h)食管穿孔或许全层决裂,须手术医治。
i)脓胸或许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
j)胸腔大血管决裂。
k)膈肌决裂。
5.6.3轻伤一级
a)心脏伤害致心包积血。
b)女人一侧乳房危害,损失哺乳功用。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许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许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伤。
5.6.4轻伤二级
a)女人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许乳腺导管危害。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危害,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揉捏呈现窒息征象。
5.6.5细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人乳房擦伤害。
5.7 腹部危害
5.7.1重伤一级
a)肝功用危害(重度)。
b)胃肠道危害致消化吸收功用严峻妨碍,依靠肠外养分。
c)肾功用不全(尿毒症期)。
5.7.2重伤二级
a)腹腔大血管决裂。
b)胃、肠、胆囊或许胆道全层决裂,须手术医治。
c)肝、脾、胰或许肾决裂,须手术医治。
d)输尿管危害致尿外渗,须手术医治。
e)腹部危害致肠瘘或许尿瘘。
f)腹部危害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许感染性休克。
g)肾周血肿或许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医治。
h)肾功用不全(失代偿期)。
i)肾危害致肾性高血压。
j)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
k)腹腔积血或许腹膜后血肿,须手术医治。
5.7.3轻伤一级
a)胃、肠、胆囊或许胆道非全层决裂。
b)肝包膜决裂;肝脏本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c)脾包膜决裂;脾本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
d)胰腺包膜决裂。
e)肾功用不全(代偿期)。
5.7.4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许胆道伤害。
b)肝包膜下或许本质内出血。
c)脾包膜下或许本质内出血。
d)胰腺伤害。
e)肾包膜下或许本质内出血。
f)肝功用危害(轻度)。
g)急性肾功用妨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许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创。
5.7.5细微伤
a)外伤性血尿。
5.8 盆部及会阴危害
5.8.1重伤一级
a)阴茎及睾丸悉数缺失。
b)子宫及卵巢悉数缺失。
5.8.2重伤二级
a)骨盆骨折变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以上。
b)骨盆不安稳性骨折,须手术医治。
c)直肠决裂,须手术医治。
d)肛管危害致大便失禁或许肛管重度狭隘,须手术医治。
e)膀胱决裂,须手术医治。
f)后尿道决裂,须手术医治。
g)尿道危害致重度狭隘。
h)危害致早产或许死胎;危害致胎盘前期剥离或许流产,兼并轻度休克。
i)子宫决裂,须手术医治。
j)卵巢或许输卵管决裂,须手术医治。
k)阴道重度狭隘。
l)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
m)女人会阴或许阴道III度撕裂伤。
n)龟头缺失达冠状沟。
o)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
p)双侧睾丸危害,损失生育能力。
q)双侧附睾或许输精管危害,损失生育能力。
r)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
s)重度排尿妨碍。
5.8.3轻伤一级
a)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变形愈合;髋臼骨折。
b)前尿道决裂,须手术医治。
c)输尿管狭隘。
d)一侧卵巢缺失或许萎缩。
e)阴道轻度狭隘。
f)龟头缺失1/2以上。
g)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
h)一侧睾丸或许附睾缺失;一侧睾丸或许附睾萎缩。
5.8.4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许肛管挫裂伤。
c)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许输卵管挫裂伤。
e)阴道撕裂伤。
f)女人外阴皮肤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g)龟头部分残缺。
h)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伤或许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构成硬结。
i)阴囊壁贯穿创;阴囊皮肤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彻底吸收。
j)一侧睾丸决裂、血肿、脱位或许改变。
k)一侧输精管决裂。
l)轻度肛门失禁或许轻度肛门狭隘。
m)轻度排尿妨碍。
n)外伤性不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5.8.5细微伤
a)会阴部软安排伤害。
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c)阴囊皮肤伤害。
d)睾丸或许阴茎伤害。
e)外伤性前兆流产。
5.9 脊柱四肢危害
5.9.1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许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用彻底损失。
5.9.2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变形或许功用损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许束性危害,留传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危害,留传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危害,留传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危害,留传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许坐骨神经危害,留传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主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变形30o以上或许严峻旋转变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变形30o以上或许严峻旋转变形。
i)膝关节挛缩变形委曲30o以上。
j)一侧膝关节穿插韧带彻底开裂留传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许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l)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许假关节构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缓慢骨髓炎。
m)一足离断或许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许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榜首趾和其他任何二趾离断或许缺失;一足除榜首趾外,离断或许缺失4趾。
o)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许缺失。
p)一足榜首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许缺失。
q)一足除榜首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许缺失。
5.9.3轻伤一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用损失25%以上。
b)一节椎体紧缩骨折超越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许椎弓骨折。
c)膝关节韧带开裂伴半月板决裂。
d)四肢长骨骨折变形愈合。
e)四肢长骨损坏性骨折或许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g)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
h)骺板开裂。
i)一足离断或许缺失10%以上;足跟离断或许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榜首趾离断或许缺失;一足除榜首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许缺失。
k)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许缺失。
l)除榜首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许缺失。
m)肢体皮肤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
5.9.4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用损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危害。
c)四肢重要血管决裂。
d)椎骨骨折或许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用的在外);外伤性椎间盘杰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开裂;半月板决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别离。
h)危害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榜首趾缺失超越趾间关节;除榜首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越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兼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许一跖骨彻底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许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伤或许瘢痕长度。
5.9.5细微伤
a)肢体一处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b)肢体关节、肌腱或许韧带危害。
c)骨伤害。
d)足骨骨折。
e)外伤致趾甲掉落,甲床露出;甲床出血。
f)尾椎脱位。
5.10 手危害
5.10.1重伤一级
a)双手离断、缺失或许功用彻底损失。
5.10.2重伤二级
a)手功用损失累计达一手功用36%。
b)一手拇指挛缩变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他任何三指挛缩变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许缺失超越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悉数离断或许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许缺失均超越近侧指间关节。
5.10.3轻伤一级
a)手功用损失累计达一手功用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许缺失未超越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许缺失均超越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许缺失均超越近侧指间关节。
5.10.4轻伤二级
a)手功用损失累计达一手功用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许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许一节指骨损坏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许掌骨彻底性骨折。
5.10.5细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许伤害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许肌腱危害。
d)腕骨、掌骨或许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掉落,甲床露出;甲床出血。
5.11 体表危害
5.11.1重伤二级
a)伤害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
b)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
5.11.2轻伤一级
a)伤害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
b)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
d)皮肤残缺30.0cm2以上。
5.11.3轻伤二级
a)伤害面积达体表面积6%。
b)单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c)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
d)皮肤残缺6.0cm2以上。
5.11.4细微伤
a)擦伤面积20.0cm2以上或许伤害面积15.0cm2以上。
b)一处创伤或许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伤或许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c)咬伤致皮肤破损。
5.12其他危害
5.12.1重伤一级
a)深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许IIIo面积达30%。
5.12.2重伤二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许IIIo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兼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许严峻呼吸道烧烫伤。
d)枪弹创,创道长度累计180.0cm。
c)各种危害引起脑水肿(脑肿胀),脑疝构成。
d)各种危害引起休克(中度)。
e)揉捏归纳征(II级)。
f)危害引起脂肪栓塞归纳征(彻底型)。
g)各种危害致急性呼吸困顿归纳征(重度)。
h)电击伤(IIo)。
i)溺水(中度)。
j)脑内异物存留;心脏异物存留。
k)器质性阴茎勃起妨碍(重度)。
5.12.3轻伤一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许IIIo面积达5%。
b)危害引起脂肪栓塞归纳征(不彻底型)。
c)器质性阴茎勃起妨碍(中度)。
5.12.4轻伤二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许IIIo面积达0.5%。
b)呼吸道烧伤。
c)揉捏归纳征(I级)。
d)电击伤(Ⅰo)。
e)溺水(轻度)。
f)各种危害引起休克(轻度)。
g)呼吸功用妨碍,呈现窒息征象。
h)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i)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j)深部安排内异物存留。
k)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求手术替换或许修正。
l)各种置入式假体设备损坏需求手术替换或许修正。
m)器质性阴茎勃起妨碍(轻度)。
5.12.5细微伤
a)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细微撕脱性骨折,无功用妨碍。
b)面部Ⅰo烧烫伤面积1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
c)颈部Ⅰo烧烫伤面积15.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2.0cm2以上。
d)体表Ⅰo烧烫伤面积2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4.0cm2以上;深IIo烧烫伤。
6 附则
6.1 伤后因其他原因逝世的个别,其生前危害对比本规范相关条款归纳判定。
6.2 未列入本规范中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等致伤要素构成的人体危害,对比本规范中的相应条款归纳判定。
6.3 本规范所称的危害是指各种致伤要素所引起的人体安排器官结构损坏或许功用妨碍。反应性精神病、癔症等,均为内源性疾病,不宜判定危害程度。
6.4 本规范未作具体规则的危害,能够遵从危害程度等级区分准则,对比本规范附近条款进行危害程度判定。
6.5 盲管创、贯穿创,其创道长度可视为皮肤创伤长度,并参照皮肤创伤长度相应条款判定危害程度。
6.6 牙折包含冠折、根折和根冠折,冠折须露出髓腔。
6.7 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许细微撕脱性骨折(无功用妨碍)的,不构本钱规范所指的轻伤。
6.8 本规范所称大血管是指胸主动脉、主动脉弓分支、肺动脉、肺静脉、上腔静脉和下腔静脉,腹主动脉、髂总动脉、髂外动脉、髂外静脉。
6.9 本规范四肢大关节是指肩、肘、腕、髋、膝、踝等六大关节。
6.10 本规范四肢重要神经是指臂丛及其分支神经(包含正中神经、尺神经、桡神经和肌皮神经等)和腰骶丛及其分支神经(包含坐骨神经、腓总神经、腓浅神经和胫神经等)。
6.11 本规范四肢重要血管是指与四肢重要神经伴行的同名动、静脉。
6.12 本规范幼女或许儿童是指年纪不满14周岁的个别。
6.13 本规范所称的假体是指植入体内代替安排器官功用的设备,如:颅骨修补资料、人工晶体、义眼座、固界说齿(栽培牙)、阴茎假体、人工关节、起搏器、支架等,但可摘式义眼、义齿等在外。
6.14 移植器官危害参照相应条款归纳判定。
6.15 本规范所称安排器官包含再植或许再构成活的。
6.16 安排器官缺失是指危害其时彻底离体或许仅有少数皮肤和皮下安排相连,或许因危害经手术切除的。器官离断(包含牙齿掉落),经再植、再造手术成功的,按危害其时景象判定危害程度。
6.17 关于两个部位以上同类危害能够累加,对比相关部位数值规则高的条款进行判定。
6.18 本规范所触及的体表危害数值,0~6岁按50%核算,7~10岁按60%核算,11~14岁按80%核算。
6.19 本规范中呈现的数字均含本数。
世事无常,请多珍重!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于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