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追加共同被执行人法院会开庭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07:24
在实践中债款人能够向法院请求追加被履行人,然后完成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追加被履行人需求契合法令的规则,不然法院将不会受理请求,那么追加一起被履行人法院会开庭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追加一起被履行人法院会不会开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追加被履行人时,法院会对请求进行检查,但不会开庭审理,假如检查经过的,裁决添加被履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履行中改变、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则》
第二十八条请求人请求改变、追加履行当事人,应当向履行法院提交书面请求及相关根据资料。
除事实清楚、权利责任联系清晰、争议不大的案子外,履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检查并揭露听证。经检查,理由建立的,裁决改变、追加;理由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履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
二、债款人改变或追加被履行主体的景象
履行实践中,债款人在以下景象能够请求改变、追加被履行主体:
(一)作为被履行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称号改变,债款人能够请求法院改变新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作为被履行主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273条。
(二)作为被履行人的法人和其他安排被吊销、兼并、分立,或作为被履行人的公民逝世,债款人能够请求法院改变该权利责任承受人作为被履行主体,见《民事诉讼法》第2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271条。
(三)被履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款,债款人能够请求法院追加企业法人作为被履行主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78条。
(四)被履行人为个人合伙安排或合伙型联营企业不能清偿债款,债款人能够请求法院追加合伙人(联营企业)作为被履行主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77条。
(五)被履行人不能清偿债款,债款人能够请求法院追加诉讼保全担保人或履行担保人作为被履行主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产业保全时为被请求人供给担保的当事人应否在判决书或调停书中清晰其承当的责任及在履行程序中可否直接履行担保人产业的复函》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269条。
(六)被履行人不能清偿债款,假如开办单位出资不实或抽逃资金,债款人能够请求法院追加开办单位作为被履行主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80条。
三、债款人参加分配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债款人请求对非法人的被履行人产业参加分配应当一起契合四个条件:
(一)请求参加分配人有必要是现已获得履行根据(即现已收效的裁决裁决书、判决书、裁决书、付出令、调停书、具有强制履行力公证债款文书等)的债款人。
(二)债款人的悉数或首要产业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履行确认金钱给付的收效法令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住,且无其他产业可供履行或其他产业缺乏清偿悉数债款。
(三)债款人请求参加分配有必要在被履行的产业被履行结束之前。
(四)参加分配应当向原请求强制履行的法院提交参加分配请求书,写明参加分配的理由和履行根据,由该法院转交给掌管分配的法院。
参加分配制度的设定有利于公正维护各债款人合法权益,关于不享有优先权的各一般债款,能够依照债款金额巨细的份额相等受偿,因而关于企业整理不良债款实务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追加一起被履行人法院会不会开庭”问题进行的回答,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追加被履行人时,法院会对请求进行检查,但不会开庭审理,假如检查经过的,裁决添加被履行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