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05:50近一段时期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在交税服务方面展开了各种绘声绘色的作业,获得了广阔交税人的好评。交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为交税人处理涉税问题的一种税务管理方式,其实质是服务于交税人合法合理的希望。
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第七条、第八条明文规则了税务机关为交税人服务的规模和交税人应享有服务的权力。
(一)《税收征管法》第七条规则:“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扬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遍及交税常识,无偿地为交税人供给交税咨询服务。”可见,标准的交税服务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组成部分。它应当包含宣扬送达、咨询教导、税务挂号、表票供给、交税人信誉等级制度等多项涉税服务。
(二)《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则:“交税人、扣缴责任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以及与交税程序有关的状况。”这是对交税人、扣缴责任人知情权的规则。由于我国施行多税种的复合税制,一起,为了标准法律、便于操作,司法规则也越来越详细、越来越杂乱,因而,税务机关加强税法宣扬服务十分必要。交税程序是交税人依法实行交税责任的过程和办法,也是税务机关依法交税的程序。因而,注重程序、严厉按程序就事特别重要。现在,办税服务厅应该发布完好的办税程序和服务标准,便利交税人、扣缴责任人了解有关程序性规则。
(三)《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则:“交税人、扣缴责任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交税人、扣缴责任人的状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交税人、扣缴责任人的状况保密。”这是对交税人、扣缴责任人享有保密权的规则。《施行细则》第五条对需求保密的状况作了详细论述,即“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交税人、扣缴责任人保密的状况是指交税人、扣缴责任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规模。”由于税务机关在进行交税宣扬服务时,可以对交税人、扣缴责任人的杰出交税记载进行赞誉和宣扬,但对税收违法行为不能为其保密,可以对欠缴税款、有偷逃骗抗税行为的交税人揭露曝光。在揭露赞誉与曝光时,要注意防止走漏交税人、扣缴责任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四)《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则:“交税人依法享有恳求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力。”这是对交税人享有减免税权力的清晰。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制定便利、便利、高效的减免税处理程序,以标准化的服务为契合条件和资历的交税人处理减免税手续。
(五)《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则:“交税人、扣缴责任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议,享有陈说权、申辩权;依法享有恳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恳求国家赔偿等权力。”这是对交税人、扣缴责任人享有申辩权、陈说权及寻求司法救助权力的法律规则。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在施行税务稽察和行政处罚时,一定要耐性听取交税人陈说有关状况,必要时教导他们编撰“交税人自述资料”,做好有关“陈说、申辩笔录”的记载作业。担任受理交税人复议恳求和赔偿恳求的税务机关作业人员,应热情接待,耐性辅导,快速处理。
(六)《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则:“交税人、扣缴责任人有权指控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这是对交税人、扣缴责任人指控和检举权的法律规则。在实践作业中,直接与税务人员打交道的交税人、扣缴责任人,简单发现税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对这一类投诉、指控和检举,担任受理信访的人员要热情服务、做好记载,在查询清楚真实状况后,要按规则向举报人反应查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