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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朋友出交通事故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14:12

借车给朋友出交通事端要承当连带职责吗
借车给他人驾驭出事端的,车主应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依据《关于审理路途交通事端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借车给喝酒的人驾驭,法院可直接确认车主对危害的发作有差错,因而车主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形成危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许管理人有下列景象之一,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对危害的发作有差错,并适用侵权职责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则确认其相应的补偿职责:
(一)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点,且该缺点是交通事端发作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许应当知道驾驭人无驾驭资历或许未获得相应驾驭资历的;
(三)知道或许应当知道驾驭人因喝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或许麻醉药品,或许患有阻碍安全驾驭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驭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确认机动车所有人或许管理人有差错的。
《侵权职责法》第四十九条,因租借、借用等景象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作交通事端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少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当补偿职责;机动车所有人对危害的发作有差错的,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
温馨提示:
各位车主,在借车时,也应尽量防止借给 “新手”和“路怒症”人群。新手往往对突发事件缺少处理经历,反响较慢,更简单形成事端。而“路怒症”人群一般都是马路上的赛车手,开车像赛车,遇事必浮躁,所以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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