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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摊面积缩水是否真的“不受合同保护”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3:32
现下商场房产交易多以期房为主,购房者一般与开发商约好房子面积,并依据约好面积付出房款。但在交房后处理房产证过程中,房产证面积与约好面积常会发作收支,相似的胶葛已层出不穷。而在面积测算时,除了套内面积和得房率,公摊面积也是不容忽视的关键。
不少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都以套内面积来计价,并对套内面积呈现差异的处理方法做了清晰约好。但在房产测绘时,因为公摊面积的改变造成了修建面积差异的争议,这类房产合同没有清晰约好,不少购房者只能吃哑巴亏。主张购房者,除了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外,最好再与开发商签定一份补充协议,对修建以及公摊面积的差异处理计划再做详细约好。需求特别提示的是,商品房生意合同胶葛的诉讼期只要2年,核定面积的时刻一般以政府部门核发的房产证为准。
事例:
2010年,东莞的李女士购买了一套78.29平方米,其中套内修建面积59.40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子分摊修建面积18.89平方米的商品房。计价方法以套内面积核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11508.03元,总金额为683577元。
但是,测绘显现该商品房终究套内面积为59.94平方米,实践测绘面积比之前签定的合同面积增加了0.54平方米。依据合同的约好,该房子的总房价达到了689791元,所以,李女士向开发商付出了多出来的套内面积的房款6214元。开发商收到房款后,为李女士开具了售房款发票,载明房子修建面积为77.97平方米,单价为8846.88元/平方米,金额为689791元。
接下来,李女士的房产证办下来了,房产证上挂号的修建面积是77.97平方米,套内修建面积为59.94平方米。修建面积比合同上的约好少了0.32平方米。修建面积缩水的原因是公摊面积削减了,导致总修建面积也削减。
一般生意双方关于面积的争议多会集在套内面积上,那么修建面积缩水开发商有义务补偿吗?
依据威望司法解释,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子套内修建面积或许修建面积与商品房生意合同约好面积不符,没有清晰约好状况下,而面积差错的绝对值又在3%的范围内,即李女士的房子修建面积缩水了0.32平方米,开发商应交还相应房款。详细核算方法为:合同约好总房款÷合同约好修建面积×实践削减修建面积(合同约好修建面积-房产证挂号修建面积)。因而,开发商应向李女士交还的房款为2794.03元(683577元÷78.29平方米×(78.29平方米-77.97平方米)。
依据广东省商品房生意合同发现,关于商品房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针对预售房的,假如按套出售,则按套内修建面积核算单价及总价;假如按整幢出售,则按修建面积核算单价及总价。另一类是针对现房的,则是按套出售,仅核算总价。
大都时分,开发商都会跟购房者签定按套内面积核算单价的方法核算房款。挑选这种计价方法,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也是以套内面积作为约好条件,而不是总的修建面积。假如是修建面积呈现了差异呢?以套内面积计价的“面积承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条款明显不适用。而开发商往往会凭仗合同,拒不对修建面积缩水做补偿。
碰到了面积缩水,在购房合同里又没有对面积差异做出清晰约好的状况,上述的司法解释就给予了顾客相关的法令保证。别的,特别需求留意的是,商品房生意合同胶葛的诉讼期只要2年,核定面积的时刻一般以政府部门核发的房产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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