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死亡还能财产保全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6:52
请求产业保满是债款人完成债款的重要手法,而产业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两种,请求产业保全应该要提交相应的产业清单,以便法院对产业进行保全,那么被告逝世还能产业保全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被告逝世能不能产业保全
被告逝世的,债款人相同能够请求对逝世被告的产业进行保全,请求保全时请求人需求供给必定的确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榜首百零一条 好坏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当即请求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能够在提申述讼或许请求裁决前向被保全产业所在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许对案子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采纳保全办法。请求人应当供给担保,不供给担保的,裁决驳回请求。
人民法院承受请求后,有必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决采纳保全办法的,应当当即开端实行。
请求人在人民法院采纳保全办法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申述讼或许请求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免除保全。
二、请求诉讼产业保全要具有的条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则,采纳诉讼保全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榜首,有必要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许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定不能实行或难以实行。这种可能性有必要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子的审理需求较长时刻,而争议的产业有的易于蜕变腐朽。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纳保全办法,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纳诉讼保全的案子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方给付必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承认之诉或改变之诉,判定不具有给付内容,底子不发作判定不能实行或难以实行的风险,不适用诉讼产业保全准则。可是,在承认之诉或改变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能够适用诉讼产业保全准则。
第三,诉讼产业保全首要依据当事人的请求而采纳,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能够依职权裁决采纳诉讼保全办法。
第四,请求有必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请求诉讼产业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请求。
三、债款人逝世债款人怎么办
1、直接申述承继人要求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三十三条榜首款规则:“承继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他的遗产实践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因而,被承继人逝世后,债款人能够持相应依据向债款人的承继人追偿,因该债款的清偿引起的胶葛即被承继人债款清偿胶葛。
被承继人的债款首要包含:
1、按照税法规则应交纳的税款,
2、因合同之债发作的未实行的给付资产的债款,
3、因不当得利而承当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款,
4、因无因办理而担负的归还办理人必要费用的债款,
5、因侵权行为而承当的危害赔偿债款。
2、强制实行前债款人逝世的,可请求实行债款人的承继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18条第(2)项的规则:“请求实行人是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权力人或承继人、权力承受人。”已然承继人能够作为请求实行人的主体,那么承继人在必定条件下也能够成为被请求实行人的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则:“作为被实行人的公民逝世,其遗产承继人没有抛弃承继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决改变被实行人,由该承继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归还债款。承继人抛弃承继的,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实行被实行人的遗产。”因而,除非承继人现已清晰抛弃承继权力或被承继人无任何遗产,请求实行人有权将原收效法令文书承当债款一方的承继人列为被实行人据以请求强制实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被告逝世能不能产业保全”这个问题进行的回答,被告逝世的,债款人相同能够请求对逝世被告的产业进行保全,请求保全时请求人需求供给必定的确保。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被告逝世能不能产业保全
被告逝世的,债款人相同能够请求对逝世被告的产业进行保全,请求保全时请求人需求供给必定的确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榜首百零一条 好坏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当即请求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能够在提申述讼或许请求裁决前向被保全产业所在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许对案子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采纳保全办法。请求人应当供给担保,不供给担保的,裁决驳回请求。
人民法院承受请求后,有必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决采纳保全办法的,应当当即开端实行。
请求人在人民法院采纳保全办法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申述讼或许请求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免除保全。
二、请求诉讼产业保全要具有的条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则,采纳诉讼保全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榜首,有必要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许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定不能实行或难以实行。这种可能性有必要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子的审理需求较长时刻,而争议的产业有的易于蜕变腐朽。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纳保全办法,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纳诉讼保全的案子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方给付必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承认之诉或改变之诉,判定不具有给付内容,底子不发作判定不能实行或难以实行的风险,不适用诉讼产业保全准则。可是,在承认之诉或改变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能够适用诉讼产业保全准则。
第三,诉讼产业保全首要依据当事人的请求而采纳,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能够依职权裁决采纳诉讼保全办法。
第四,请求有必要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请求诉讼产业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请求。
三、债款人逝世债款人怎么办
1、直接申述承继人要求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三十三条榜首款规则:“承继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他的遗产实践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因而,被承继人逝世后,债款人能够持相应依据向债款人的承继人追偿,因该债款的清偿引起的胶葛即被承继人债款清偿胶葛。
被承继人的债款首要包含:
1、按照税法规则应交纳的税款,
2、因合同之债发作的未实行的给付资产的债款,
3、因不当得利而承当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款,
4、因无因办理而担负的归还办理人必要费用的债款,
5、因侵权行为而承当的危害赔偿债款。
2、强制实行前债款人逝世的,可请求实行债款人的承继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18条第(2)项的规则:“请求实行人是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权力人或承继人、权力承受人。”已然承继人能够作为请求实行人的主体,那么承继人在必定条件下也能够成为被请求实行人的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则:“作为被实行人的公民逝世,其遗产承继人没有抛弃承继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决改变被实行人,由该承继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归还债款。承继人抛弃承继的,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实行被实行人的遗产。”因而,除非承继人现已清晰抛弃承继权力或被承继人无任何遗产,请求实行人有权将原收效法令文书承当债款一方的承继人列为被实行人据以请求强制实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被告逝世能不能产业保全”这个问题进行的回答,被告逝世的,债款人相同能够请求对逝世被告的产业进行保全,请求保全时请求人需求供给必定的确保。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