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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拆迁行政裁决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17:41
请求拆迁行政判决的条件?
《城市房子拆迁行政判决作业规程》第二条 “依照《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则,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家期限、补偿方法、补偿规范以及搬家过渡方法、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请求判决的,适用本规程。”
《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安顿用房面积和安顿地址、搬家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经洽谈达不成协议的,由同意拆迁的房子拆迁主管部门判决。被拆迁人是同意拆迁的房子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顿或许供给了周转用房的,不中止拆迁的履行。”
依据以上规则,请求拆迁行政判决是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顿补偿问题没能达到拆迁补偿协议,即只要在两边没有达到书面的可供操作的拆迁补偿协议的条件下,才能够请求行政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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