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8:13近来得悉,依据我市出台的《城乡居民大病稳妥作业施行方案》,凡参与城镇居民根本医疗稳妥和新型农村协作医疗稳妥的我市城乡居民[以下总称参保(合)居民],可在享用根本医疗保证的基础上,报销需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最高可达80%。这意味着参保(合)居民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作的医疗费用,扣除根本医保(新农合)累计补偿后,可取得再次补偿。
新政:下一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我市决议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城乡居民大病稳妥。大病稳妥是在全市城镇居民根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协作医疗保证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作高额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根本医疗稳妥按规则报销后,仍需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归入大病保证规模,给予进一步保证。
按照起付规范,参保(合)居民在根本医疗稳妥天然年度(当年1月至12月)内,单次住院需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以及屡次住院累计需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到达起付规范后,大病稳妥承办组织对超越起付规范部分,按大病稳妥施行方案确认的报销份额分段按份额限额报销。
减负:费用越多报销份额越高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稳妥医疗费用报销按参保(合)居民一个稳妥年度内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核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付出,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越多报销份额越高。
据了解,参保(合)居民在根本医疗稳妥报销后需个人担负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越大病稳妥起付规范至2万元以下的,报销份额为50%;超出费用在2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以下部分,报销份额为60%;超出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至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份额为70%;超出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部分,报销份额为80%。
“参保(合)居民在一个稳妥年度内住院(含屡次住院),个人只担负一次起付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有关负责人表明,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稳妥的起付规范均为9000元。
便民:“一站式”即时结算为方便群众及时取得大病稳妥服务,结算报销时,在市内或统筹县(区)就医的,已展开联网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组织将供给“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异地就医的,医保经办组织与大病稳妥承办组织将同步进行“一站式”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