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欺诈债权人的行为破产重整是否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9:40
破产重整是差异于破产清算的,更侧重于解救有保持价值的企业和身陷窘境的债款人。但是在破产重整中假如发现债款人的诈骗行为,人民法院会怎么判决呢?下面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内容,欢迎咱们阅览。
重整准则的立法意图与破产清算将债款人的产业公正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解救身陷窘境的债款人,完成企业再建。因而咱们能够这样了解重整: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企业持续运营,完成债款收拾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窘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款收拾准则。在重整期间,如债款人有诈骗债权人的行为,经管理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恳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决停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恳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决停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一)债款人的运营情况和产业情况持续恶化,缺少抢救的可能性;
(二)债款人有诈骗、歹意削减债款人产业或许其他明显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因为债款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履行职务。
综上则是小编为咱们收拾全部内容,假如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能够到听讼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重整准则的立法意图与破产清算将债款人的产业公正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解救身陷窘境的债款人,完成企业再建。因而咱们能够这样了解重整: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企业持续运营,完成债款收拾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窘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款收拾准则。在重整期间,如债款人有诈骗债权人的行为,经管理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恳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决停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恳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决停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款人破产:
(一)债款人的运营情况和产业情况持续恶化,缺少抢救的可能性;
(二)债款人有诈骗、歹意削减债款人产业或许其他明显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三)因为债款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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