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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7:46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规则,企业经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献,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什么样的非营利安排才干取得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呢?《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124号)给予了清晰,但与曾经相关方针比照有了新变化。为此,企业在挑选捐献途径和目标时,应先向有关部分了解,不然,向不具有税前扣除资历的非营利安排的捐献开销,将难以享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则的优惠方针。
一、条件要求放宽。原方针规则,公益性群众团体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一)契合《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则的条件;
(二)请求前3年内未遭到行政处罚;
(三)基金会在民政部分依法挂号3年以上(含)的,应当在请求前接连2年年度查看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查看合格且社会安排评价等级在3A以上(含),挂号3年以下1年以上(含)的,应当在请求前1年年度查看合格或社会安排评价等级在3A以上(含),挂号1年以下的基金会具有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条件;
(四)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在民政部分依法挂号3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挂号的活动资金数额,请求前接连2年年度查看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查看合格且社会安排评价等级在3A以上(含),请求前接连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开销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含),一起需到达当年总开销的50%以上(含)。财税[2009]124号文件清晰,只需契合《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规则,经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分直接办理其机构编制,对承受捐献的收入以及用捐献收入进行的开销独自进行核算,且请求前接连3年承受捐献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开销份额不低于70%的,交税人向其捐献能够税前扣除。
二、请求程序简化。原方针规则,公益性社会团体要依照以下程序报批:
(一)经民政部同意建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可别离向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提出请求。
(二)经省级民政部分同意建立的基金会,可别离向省级财务、税务、民政部分提出请求。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同意建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可别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务、税务、民政部分提出请求。
(三)民政部分担任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资历进行开始审阅,财务、税务部分会同民政部分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献税前扣除资历联合进行审阅承认。
(四)对契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依照上述办理权限,由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务、税务和民政部别离离定时予以发布。财税[2009]124号文件清晰,由中心机构编制部分直接办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请求;由县级以上当地各级机构编制部分直接办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务、税务部分提出请求。对契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依照上述办理权限,由国家和省级财务、税务部别离离每年联合发布名单。
三、报送材料削减。原方针规则,公益性社会团体取得资历,需求报送下列材料:
(一)请求陈述;
(二)民政部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颁布的挂号证书复印件;
(三)安排规章;
(四)请求前相应年度的资金来源、使用状况,财务陈述,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陈述;
(五)民政部分出具的请求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查看定论、社会安排评价定论。财税[2009]124号文件清晰,有请求陈述、“三定”编制、安排规章,以及有受赠资金来源、使用状况、财务陈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陈述或注册税务师的鉴证陈述等即可,减轻了搜集和报送材料的担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资历审阅更严。原方针规则,公益性群众团体存在以下问题,撤销其资历:
(一)年度查看不合格或最近一次社会安排评价等级低于3A的;
(二)在请求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时有招摇撞骗行为的;
(三)存在偷税行为或为别人偷税供给便当的;
(四)存在违背该安排规章的活动,或许承受的捐献金钱用于安排规章规则用处之外的开销等状况的;
(五)遭到行政处罚的。财税[2009]124号文件清晰,前3年承受捐献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开销份额低于70%的;在请求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时有招摇撞骗行为的;存在躲避缴交税款行为或为别人躲避缴交税款供给便当的;存在违背该安排规章的活动,或许承受的捐献金钱用于安排规章规则用处之外的开销等状况的;遭到行政处罚的,将撤销捐献税前扣除资历。
五、添加名单要求。原方针对此未作要求。财税[2009]124号文件清晰,每年由国家和省级财务、税务部分联合发布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包含持续取得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和新取得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献开销,能够按规则进行税前扣除,对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作的公益性捐献开销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六、添加陈述事项。取得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应自不契合规则条件之一或存在本告诉第九条规则景象之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陈述,主管税务机关可暂时清晰其取得资历的次年内企业向该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献开销,不得税前扣除,一起提请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财务、税务部分清晰其取得资历的次年不具有公益性捐献税前扣除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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