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23:13青岛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二手房公积金告贷需求预备哪些资料?要通过怎样的流程?听讼网为你逐个收拾。
一、处理所需资料
1、《青岛市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审批表》
2、工资收入证明
3、请求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一份(团体户口供给自己户口单页);爱人身份证、户口簿单页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不能表现夫妻关系的,需供给结婚证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的请求人,应供给在本市寓居的暂住证明。请求人未婚的,本地员工未婚证明须由户籍所在区域的民政婚姻挂号部分出具;外地员工出具户籍地婚姻挂号部分证明有困难的,也可由所在单位或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离婚未再婚的请求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婚姻挂号部分开具未婚证明。未婚证明出具的时距离告贷时点原则上不该超越一个月;
4、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卖方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帐户存折复印件一份;
6、网签《青岛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子买卖契约》原件一份;
7、购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一份;
8、指定评价组织出具的《房地产评价陈述》一份;
9、房子所在地房地产挂号管理部分出具的《收件回执》复印件一份(仅李沧区域);
10、如买卖房子的房产证中没有载明建成时代的,需供给房地产挂号部分出具的载明房子建成时代的调档证明原件一份;
11、处理共有产权的还需供给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1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一份(未处理联名卡的请求告贷,可现场处理);
13、市管理中心要求供给的其他证明或资料。
二、处理流程
1、告贷请求人持自己及其爱人身份证到管理处告贷专柜进行告贷资历的开始检查,契合告贷条件的,收取《青岛市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2、告贷请求人到约好评价组织处理房产评价手续,一起到房产挂号部分处理网签手续。
3、告贷请求人及其爱人、卖方持告贷所需资料到住宅公积金告贷专柜处理告贷手续,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进行挂号并打印《青岛市公积金告贷预审定见》(组合告贷,需请求人持《青岛市公积金告贷预审定见》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处理商业告贷请求),请求人未处理住宅公积金联名卡的,需按要求申办住宅公积金联名卡。告贷挂号信息审阅后,打印《住宅公积金告贷典当告贷合同》。
4、告贷请求人及其爱人、卖方自己到房产挂号部分处理过户及典当手续(在李沧区域购房的告贷请求人将产权过户收件回执送李沧管理处)。
5、典当挂号手续办好,告贷人交纳相关税费后,中心工作人员到房产挂号部分收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处理告贷发放手续。告贷到帐后,告贷人到告贷专柜收取《青岛市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付出凭据》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