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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争议裁决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17:53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为了一己私益去诈骗那些辛苦的职工了,公司的不公平对待职工,使得职工能够选用法令的兵器进行维权,比方有人提起了劳作裁定,可是部分劳作者对劳作争议裁定判决不服的,那么呈现这样的状况,应该怎么样才干持续保护本身的权益呢,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简略介绍。期望以下内容能够协助到您。
关于劳作争议裁定不服怎么办
依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四十八条规则:劳作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四十九条规则:用人单位有依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裁定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能够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
(一)适用法令、法规确有过错的;
(二)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背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依据的依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判决的依据的;
(六)裁定员在裁定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第五十条规则: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以外的其他劳作争议案子的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期满不申述的,判决书发作法令效力。
由此可见,当事人对劳作争议裁定判决不服,也不属于结局判决规模的,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均能够在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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