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00:04
重庆打黑时,北京律师李庄“唆使”被告人龚某模开庭时揭穿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的现实,公安机关不供认刑讯逼供,李庄被定为律师阻碍作证罪。
龚某模案开庭时,除龚某模以外的33名被告人都称他们在公安机关的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做出的。整体律师要求法庭对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问题先做查询。公诉人则说:“你们律师收了当事人的钱,不为当事人辩解,总羁绊刑讯逼供问题干什么?”
法院没有选用律师定见,对龚某模等34名罪犯做出有罪判定。
此事引起我国法学界的巨大轰动。
2010 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宣布文件《关于处理刑事案件不合法依据扫除问题的若干规矩》。该文件的中心意思是: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依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辩解人提出依据不合法后法庭应当中止详细询问被告人,先检查依据的合法性。依据合法的举证职责由控方承当。
从此,“不合法依据扫除”一词在我国广为人知。
不合法依据扫除是指司法机关不得选用不合法获得的依据作为定案的依据,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在外国不是什么新概念,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有这方面的规矩。可是,各国对什么是不合法依据的了解不同。在美国,差人没有搜查证的状况下搜查到的罪证都归于不合法依据,不被法院采信。如差人在被害人家中发现一把带血的斧头,带回去化验斧头上的血迹与被害人相同,公诉人将该斧头和化验陈说作为依据呈交法庭,法院会以在没有搜查证的状况下搜到的斧头归于不合法依据为由不予接收。还会确定此案没有杀人凶器。美国法令这样规矩是催促差人有必要依法办案。
在我国,不合法依据主要是指差人通过逼供、诱供获得的犯罪嫌疑人口供和以暴力要挟手法获得的证人证言。
有了重庆形式,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必定要写入新《刑事诉讼法》,怎样写,有很大争议。
法庭上只需被告人说“我曾遭到差人的逼供”,法官就要立刻中止对被告人的审判,传办案差人到庭,法官要和被告人、辩解人一起先审差人。这么改当然要遭到政府方面的激烈抵抗。但《刑事诉讼法》要添加“不合法依据扫除程序”是谁也阻挠不了的。
新《刑事诉讼法》对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的规矩是:
新《刑事诉讼法》添加五条,作为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四条 选用刑讯逼供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选用暴力、要挟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应当予以扫除。搜集依据、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许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许作出合了解说;不能补正或许作出合了解说的,对该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在侦办、检查申述、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扫除的依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扫除,不得作为申述定见、申述决议和判定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指控、告发或许发现侦办人员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的,应当进行查询核实。关于确有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应当提出纠正定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五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以为或许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矩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应当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查询。
“当事人及其辩解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依法予以扫除。请求扫除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的,应当供给相关头绪或许资料。
“第五十七条 在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查询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依据资料不能证明依据搜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能够提请人民法院告诉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他人员出庭阐明状况;人民法院能够告诉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他人员出庭阐明状况。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他人员也能够要求出庭阐明状况。经人民法院告诉,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 关于通过法庭审理,承认或许不能扫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矩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对有关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新《刑事诉讼法》规矩的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包含了以下内容:
1.以暴力、要挟办法获得的口供和证言,不论内容怎么都属不合法依据,都应当扫除。
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哪个阶段发现不合法依据,哪个机关予以扫除,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3.检察院担任追查制作不合法依据差人的刑事职责。
4.检察院向法庭供给的依据,证明依据合法的职责在检察院,不在被告人和辩解人。
5.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和律师都有权力向法官提出不合法依据扫除请求。提出请求时不必举证,只需供给头绪或许资料。
6.检察院、法院依据当事人、律师供给的头绪(差人名字、警号)有权告诉该差人出庭阐明状况。被告诉的差人应当出庭。
7.查清是不合法依据的,予以扫除,查不清是否不合法取证的(不能扫除不合法取证),对有关依据也应当予以扫除。
龚某模案开庭时,除龚某模以外的33名被告人都称他们在公安机关的口供是在刑讯逼供下做出的。整体律师要求法庭对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问题先做查询。公诉人则说:“你们律师收了当事人的钱,不为当事人辩解,总羁绊刑讯逼供问题干什么?”
法院没有选用律师定见,对龚某模等34名罪犯做出有罪判定。
此事引起我国法学界的巨大轰动。
2010 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宣布文件《关于处理刑事案件不合法依据扫除问题的若干规矩》。该文件的中心意思是: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依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辩解人提出依据不合法后法庭应当中止详细询问被告人,先检查依据的合法性。依据合法的举证职责由控方承当。
从此,“不合法依据扫除”一词在我国广为人知。
不合法依据扫除是指司法机关不得选用不合法获得的依据作为定案的依据,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在外国不是什么新概念,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有这方面的规矩。可是,各国对什么是不合法依据的了解不同。在美国,差人没有搜查证的状况下搜查到的罪证都归于不合法依据,不被法院采信。如差人在被害人家中发现一把带血的斧头,带回去化验斧头上的血迹与被害人相同,公诉人将该斧头和化验陈说作为依据呈交法庭,法院会以在没有搜查证的状况下搜到的斧头归于不合法依据为由不予接收。还会确定此案没有杀人凶器。美国法令这样规矩是催促差人有必要依法办案。
在我国,不合法依据主要是指差人通过逼供、诱供获得的犯罪嫌疑人口供和以暴力要挟手法获得的证人证言。
有了重庆形式,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必定要写入新《刑事诉讼法》,怎样写,有很大争议。
法庭上只需被告人说“我曾遭到差人的逼供”,法官就要立刻中止对被告人的审判,传办案差人到庭,法官要和被告人、辩解人一起先审差人。这么改当然要遭到政府方面的激烈抵抗。但《刑事诉讼法》要添加“不合法依据扫除程序”是谁也阻挠不了的。
新《刑事诉讼法》对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的规矩是:
新《刑事诉讼法》添加五条,作为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四条 选用刑讯逼供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选用暴力、要挟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应当予以扫除。搜集依据、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许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许作出合了解说;不能补正或许作出合了解说的,对该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在侦办、检查申述、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扫除的依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扫除,不得作为申述定见、申述决议和判定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指控、告发或许发现侦办人员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的,应当进行查询核实。关于确有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应当提出纠正定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五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以为或许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矩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应当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查询。
“当事人及其辩解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依法予以扫除。请求扫除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的,应当供给相关头绪或许资料。
“第五十七条 在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查询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依据资料不能证明依据搜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能够提请人民法院告诉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他人员出庭阐明状况;人民法院能够告诉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他人员出庭阐明状况。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他人员也能够要求出庭阐明状况。经人民法院告诉,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 关于通过法庭审理,承认或许不能扫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矩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对有关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新《刑事诉讼法》规矩的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包含了以下内容:
1.以暴力、要挟办法获得的口供和证言,不论内容怎么都属不合法依据,都应当扫除。
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哪个阶段发现不合法依据,哪个机关予以扫除,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
3.检察院担任追查制作不合法依据差人的刑事职责。
4.检察院向法庭供给的依据,证明依据合法的职责在检察院,不在被告人和辩解人。
5.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和律师都有权力向法官提出不合法依据扫除请求。提出请求时不必举证,只需供给头绪或许资料。
6.检察院、法院依据当事人、律师供给的头绪(差人名字、警号)有权告诉该差人出庭阐明状况。被告诉的差人应当出庭。
7.查清是不合法依据的,予以扫除,查不清是否不合法取证的(不能扫除不合法取证),对有关依据也应当予以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