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后可否转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23:48
许多购房者在获得房产证之前,为了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可能会向房管部分恳求预告挂号,预告挂号是有准物权行为的,一般有效期是三个月。那么,房子处理预告挂号后可否转让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房子处理预告挂号后可否转让
房子处理预告挂号后,是不能进行物权转让的,可是假如通过预告挂号人赞同,或许预告挂号失效后,能够进行转让。
什么是预告挂号
所谓预告挂号,便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品权的恳求权而将此权力进行的挂号。他将债款恳求权予以挂号,使其具有对立第三人的效能,使波折其不动产品权挂号恳求权所为的处置无效,以保证将来本挂号的完成。
以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为代表的债款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化形式剖析,当事人的债款合同仅引起债款变化的法令作用。收效的债款合同结合交给或挂号,方能发生物权变化的法令作用。由于,一物数卖状况下的数个生意合同的效能是彼此独立的,均可引起债款变化,而一起存在的各个债款具有相容性、相等性,就同一标的物可建立数个债款,其间没有行使上的先后之分。此刻,问题的焦点是一物数卖状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而在我国债款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化形式下,先获得标的物的占有或许先处理结束挂号手续的买受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得向出卖人建议违约责任。例如出卖人先与买受人甲缔结不动产生意合同,出卖人收受价金后,再卖予乙,并向乙处理移转挂号。在此景象,买受人甲除具有债法上的恳求权外,并无排挤第三人的权力,原则上仅能依债款不实行的规定向出卖人恳求损害赔偿。此种状况,对买受人甲晦气,为处理这一问题就产生了预告挂号准则。
处理预告挂号需求什么资料
当事人签定生意房子或许其他不动产品权的协议,为保证将来完成物权,依照约好能够向挂号组织恳求预告挂号。处理预告挂号所需求件如下:
(1)挂号恳求书原件;
(2)恳求人身份证明;
(3)已挂号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挂号的约好原件;
(5)预购人单独恳求预购商品房预告挂号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挂号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
(6)设定在建工程典当的房子,需求提交典当权人赞同房子生意的证明资料。
当事人签定生意房子或许其他不动产品权的协议,为保证将来完成物权,依照约好能够向挂号组织恳求预告挂号。房子处理预告挂号后,是不能进行物权转让的,可是假如通过预告挂号人赞同,或许预告挂号失效后,能够进行转让。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房子处理预告挂号后可否转让
房子处理预告挂号后,是不能进行物权转让的,可是假如通过预告挂号人赞同,或许预告挂号失效后,能够进行转让。
什么是预告挂号
所谓预告挂号,便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品权的恳求权而将此权力进行的挂号。他将债款恳求权予以挂号,使其具有对立第三人的效能,使波折其不动产品权挂号恳求权所为的处置无效,以保证将来本挂号的完成。
以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为代表的债款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化形式剖析,当事人的债款合同仅引起债款变化的法令作用。收效的债款合同结合交给或挂号,方能发生物权变化的法令作用。由于,一物数卖状况下的数个生意合同的效能是彼此独立的,均可引起债款变化,而一起存在的各个债款具有相容性、相等性,就同一标的物可建立数个债款,其间没有行使上的先后之分。此刻,问题的焦点是一物数卖状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而在我国债款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化形式下,先获得标的物的占有或许先处理结束挂号手续的买受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得向出卖人建议违约责任。例如出卖人先与买受人甲缔结不动产生意合同,出卖人收受价金后,再卖予乙,并向乙处理移转挂号。在此景象,买受人甲除具有债法上的恳求权外,并无排挤第三人的权力,原则上仅能依债款不实行的规定向出卖人恳求损害赔偿。此种状况,对买受人甲晦气,为处理这一问题就产生了预告挂号准则。
处理预告挂号需求什么资料
当事人签定生意房子或许其他不动产品权的协议,为保证将来完成物权,依照约好能够向挂号组织恳求预告挂号。处理预告挂号所需求件如下:
(1)挂号恳求书原件;
(2)恳求人身份证明;
(3)已挂号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挂号的约好原件;
(5)预购人单独恳求预购商品房预告挂号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挂号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
(6)设定在建工程典当的房子,需求提交典当权人赞同房子生意的证明资料。
当事人签定生意房子或许其他不动产品权的协议,为保证将来完成物权,依照约好能够向挂号组织恳求预告挂号。房子处理预告挂号后,是不能进行物权转让的,可是假如通过预告挂号人赞同,或许预告挂号失效后,能够进行转让。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