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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业务专家怎么代开代缴税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19:18

问:我司外聘事务专家,为咱们供给专业主张或计划或引荐职业人才或供给辅导和训练作业,比方他每月要向公司实收30000元费用,咱们怎么代开代缴税金,能让公司把一切费用税前可以扣除,核算公式怎么?
答:国税发〔1996〕161号文件规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的规则,单位或个人为交税义务人担负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交税义务人获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交税所得额,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标准此类情况下应交税款的核算方法,现将核算公式清晰如下:
一、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应交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交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三、应交税额=应交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一、二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表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三中的税率,是指应交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此文件履行日期与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履行日期(1994年1月1日)相同。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则的税率表:
依照上述规则,劳务费税后所得为30000元时,应交税税所得额=(30000-2000)×(1-20%) ÷[1-30%×(1-20%)]=29,473.68应交税额=29,473.68×0.3-2000=6842.10专家的劳务费=29,473.68÷(1-20%)=36,842.10假定营业税5%,城建税5%,教育附加3%,当地教育附加2% 这样归纳税率为5.5%此刻专家的劳务费=36,842.10 ÷(1-5.5%)=38,986.35因而,在专家每月实收30000元时公司应按38,986.35开具劳务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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