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21:43
债款是指债款人对债款人享有的财产权力在,在实践中债款发作的原因有许多,而债款人完成债款的途径也许多。对债款转让便是其间的一种,那么转让债款是否要寻求债款人赞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转让债款要不要寻求债款人赞同
案情简介:转让债款
2012年1月6日,被告张某向第三人李某告贷人民币5万元,告贷期限及告贷利息均未约好。2012年5月,第三人向被告催要欠款。2013年10月20日,第三人李某向原告徐某告贷人民币14万元,告贷期限及告贷利息均未约好。2015年2月11日,原告与第三人签定《债款转让协议》,约好:第三人李某将对被告张某的5万元债款转让给原告,签协议的过程中,被告在场,并表明不赞同转让。
法院判定:被告归还原告告贷
法院经审理以为,原告与第三人签定的《债款转让协议》,是两边实在的意思表明,在该债款转让协议告诉到被告张某后,构成了法令上的债款转让联系。原告依据债款转让协议向被告张某催要告贷,被告张某未予还款的行为,现已构成了违约。被告抗辩称已将欠款还清,但未向本院提交相关依据予以证明,对被告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认可,原告恳求判令被告归还告贷本金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撑;关于告贷利息,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第三人与原告之间的告贷均未约好告贷利息,原告恳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规范核算,时刻自2015年2月11日至实践付出之日止,恳求的期间及利率核算规范契合法令的规则,本院予以支撑。
律师说法:是否要寻求债款人赞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则:“债款人转让权力的,应当告诉债款人。未经告诉,该转让对债款人不发作效能。
债款人转让权力的告诉不得吊销,但经受让人赞同的在外。”
本案中,徐某与李某签定的《债款转让协议》是两边当事人实在的意思表明,不违法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故合法有用。且徐某与李某已将债款转让奉告了张某,履行了告诉责任,不需张某赞同债款转让已发作效能。
二、不能转让的债款有哪些
1、当事人约好不得转让的债款
要求这种约好须在转让之前缔结,不然,该约好无效。且该约好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假如债款人违背两边制止转让的约好,将债款转让给好心第三人,好心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款。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款
这类债款要么与债款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要么根据债款人与债款人世的信赖联系发作,如抚养恳求权、雇主关于雇员、委托人关于代理人的债款、不作为债款等。对这类债款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以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款所生的损害赔偿恳求权,能够转让。
3、法令规则不得转让的债款
国家以法令制止转让的,违背制止性规则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制止转让债款多以行政规章方式呈现,如下列财物不得对外揭露转让:
(1)债款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款;
(2)经国务院赞同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封闭破产方案的国有企业债款;
(3)国防、军工等触及国家安全和灵敏信息的债款以及其他约束转让的债款。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转让债款要不要寻求债款人赞同”问题进行的回答,经过事例的剖析,债款人转让债款时,是不需求债款人赞同的,但需求奉告债款人转让债款的行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转让债款要不要寻求债款人赞同
案情简介:转让债款
2012年1月6日,被告张某向第三人李某告贷人民币5万元,告贷期限及告贷利息均未约好。2012年5月,第三人向被告催要欠款。2013年10月20日,第三人李某向原告徐某告贷人民币14万元,告贷期限及告贷利息均未约好。2015年2月11日,原告与第三人签定《债款转让协议》,约好:第三人李某将对被告张某的5万元债款转让给原告,签协议的过程中,被告在场,并表明不赞同转让。
法院判定:被告归还原告告贷
法院经审理以为,原告与第三人签定的《债款转让协议》,是两边实在的意思表明,在该债款转让协议告诉到被告张某后,构成了法令上的债款转让联系。原告依据债款转让协议向被告张某催要告贷,被告张某未予还款的行为,现已构成了违约。被告抗辩称已将欠款还清,但未向本院提交相关依据予以证明,对被告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认可,原告恳求判令被告归还告贷本金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撑;关于告贷利息,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第三人与原告之间的告贷均未约好告贷利息,原告恳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规范核算,时刻自2015年2月11日至实践付出之日止,恳求的期间及利率核算规范契合法令的规则,本院予以支撑。
律师说法:是否要寻求债款人赞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则:“债款人转让权力的,应当告诉债款人。未经告诉,该转让对债款人不发作效能。
债款人转让权力的告诉不得吊销,但经受让人赞同的在外。”
本案中,徐某与李某签定的《债款转让协议》是两边当事人实在的意思表明,不违法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故合法有用。且徐某与李某已将债款转让奉告了张某,履行了告诉责任,不需张某赞同债款转让已发作效能。
二、不能转让的债款有哪些
1、当事人约好不得转让的债款
要求这种约好须在转让之前缔结,不然,该约好无效。且该约好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假如债款人违背两边制止转让的约好,将债款转让给好心第三人,好心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款。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款
这类债款要么与债款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要么根据债款人与债款人世的信赖联系发作,如抚养恳求权、雇主关于雇员、委托人关于代理人的债款、不作为债款等。对这类债款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以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款所生的损害赔偿恳求权,能够转让。
3、法令规则不得转让的债款
国家以法令制止转让的,违背制止性规则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制止转让债款多以行政规章方式呈现,如下列财物不得对外揭露转让:
(1)债款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款;
(2)经国务院赞同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封闭破产方案的国有企业债款;
(3)国防、军工等触及国家安全和灵敏信息的债款以及其他约束转让的债款。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转让债款要不要寻求债款人赞同”问题进行的回答,经过事例的剖析,债款人转让债款时,是不需求债款人赞同的,但需求奉告债款人转让债款的行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