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公司股东跳槽带走商业秘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16:47
商业隐秘能给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维护商业隐秘有专门规则。大连市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几项产品经长期开发、实验而研发完结,在国内市场上处于一起的位置,为维护产品的隐秘技能,公司采纳了一系列保密办法。而该公司的一股东在换岗后,不只带走原公司的保密技能,并且自立公司出产与原公司完全相同的产品。日前,西岗区法院确定该公司侵略商业隐秘,一审判决补偿16万元。合同约好保密条款大连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先生从1995年起,就兴办气动工程开发企业,2002年现科技开发公司建立,公司开发出售的产品是一种电磁产品,其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处于一起的位置,其间一种产品是王先生用了一年左右的时刻,在外厂的合作下通过屡次实验研发完结。因为产品归于原创,公司对产品、图纸和客户档案都采纳了保密办法,并且在职工的劳动合同中清晰约好有必要保存商业隐秘,如有走漏职责自傲。
股东换岗带走隐秘秦先生是王先生地点科技开发公司的一名股东,首要担任产品的出售作业,因作业关系,秦先生了解并触摸公司产品的图纸和工艺及运营客户。2003年年底,秦先生与担任出产、财政作业的两人一起离任。随即秦先生向市工商局请求组成新公司,而新公司的产品与原科技开发公司保密的产品完全相同,新公司将原科技开发公司的商业隐秘在自己的公司运用。秦先生还用本来的事务联络电话及出售途径与客户联络,很快产品就投放市场。商业隐秘依法受维护为了维护公司的商业隐秘,科技开发公司将秦先生及其建立的公司告上法庭。日前,西岗区法院一审判决秦先生及其建立的公司中止侵权,补偿科技开发公司经济损失16万元,并在报纸或专业刊物上致歉。原告方代理人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吴彦律师表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商业隐秘本质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能信息和经济信息,就像可口可乐的配方相同,产品在市场上处于一起的位置,然后决议了该技能成果具有不为大众所知的特性,商业隐秘的所有人也为此取得经济利益,不合法取得商业隐秘、发表、运用不合法取得的商业隐秘等都是一种侵权。
股东换岗带走隐秘秦先生是王先生地点科技开发公司的一名股东,首要担任产品的出售作业,因作业关系,秦先生了解并触摸公司产品的图纸和工艺及运营客户。2003年年底,秦先生与担任出产、财政作业的两人一起离任。随即秦先生向市工商局请求组成新公司,而新公司的产品与原科技开发公司保密的产品完全相同,新公司将原科技开发公司的商业隐秘在自己的公司运用。秦先生还用本来的事务联络电话及出售途径与客户联络,很快产品就投放市场。商业隐秘依法受维护为了维护公司的商业隐秘,科技开发公司将秦先生及其建立的公司告上法庭。日前,西岗区法院一审判决秦先生及其建立的公司中止侵权,补偿科技开发公司经济损失16万元,并在报纸或专业刊物上致歉。原告方代理人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吴彦律师表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商业隐秘本质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能信息和经济信息,就像可口可乐的配方相同,产品在市场上处于一起的位置,然后决议了该技能成果具有不为大众所知的特性,商业隐秘的所有人也为此取得经济利益,不合法取得商业隐秘、发表、运用不合法取得的商业隐秘等都是一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