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遭拒丈夫起诉中人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18:41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赵志雪)张先生在稳妥公司为妻子投了两份稳妥,刚过半年,妻子却不幸被害身亡。作为两份保单受益人的张先生在依合同约好向稳妥公司提出理赔时,却遭回绝。昨日记者从向阳法院得悉,张先生已将我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付出稳妥金68万元。 妻子被害稳妥公司拒赔张先生向法院起诉称,2003年3月7日,他与妻子朱某在我国人寿稳妥公司投了两份稳妥,妻子是被稳妥人,受益人是他自己,两份稳妥合同的稳妥金额合计68万元。2003年9月16日,妻子朱某不幸被害致死。事端发生后,同年11月21日他依合同约好向我国人寿请求理赔,但对方却回绝补偿。经他屡次问询,我国人寿才于2006年1月20日向他出具了暂不理赔通知书,理由是“此次被稳妥人遇害的案子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没有结案”。上午,张先生的托付代理人姚女士通知记者,张先生的妻子是在外面遇害的,其时张先生正在外地出差。后来张先生从警方得知,妻子死时脖子上有勒痕,因而警方认定为他杀。姚女士通知记者,根据稳妥合同的约好,稳妥公司应当在接到理赔请求后的六十日内给予补偿,但我国人寿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两年多的时刻才给张先生出具了通知,而且稳妥合同以及相关法令中也没有关于“被稳妥人遇害,公安机关侦办未结案暂不理赔”的规则。我国人寿未作正面答复今天上午,记者打电话到我国人寿稳妥公司理赔部,就“刑事案子引发人身危害,公安机关侦查未结案的是否给予理赔以及是否要待到公安破案后才给理赔”这一问题进行咨询,一位工作人员答复道:“他们要根据不同的险种的稳妥合同以及稳妥条款和稳妥法的规则,进行理赔。”当记者进一步诘问,在他们一切寿险险种合同的格局条款中,是否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则以及他们曾经对这种状况是怎么进行理赔时,该工作人员一直重复方才说的那句话。最终当记者详细问到张先生的工作时,该工作人员表明不清楚此事。律师以为:不赔没有道理随后,记者咨询了一位另一稳妥公司的工作人员,他通知记者,一般状况下,只需上的是寿险,公安机关确定为他杀的,稳妥公司都会理赔,并不需要等案子侦破。一起,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的李军律师在承受记者采访时表明,因“被稳妥人遇害的案子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没有结案”而回绝理赔,仅仅稳妥公司自己的解说,不能对立稳妥合同。J009(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