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供销社系统废旧物资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08:01内容提示:
调整规模
调整后的补贴规范
发放方法
有关事项
(一)调整规模
供销社体系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的废旧物资工作岗位。
(二)调整后的补贴规范
一类,每人每天1.6元。首要包含废品收购员和从事杂骨、发渣、破布、烂纸、旧棉、废麻、旧鞋、废塑料、旧瓶子、废钢铁的选择加工和打包人员。
二类,每人每天1.2元。首要包含废旧物资装卸搬运工、报纸书本选择打包工、废旧物资加工组织修理人员。
三类,每人每天0.8元。首要包含运送废旧物资的司机、驻厂员、售货员、收款开票员、后勤服务人员。
(三) 发放方法
1.废旧职业岗位补贴,按实践出勤天数发放,每日实践工作不满两小时的不发;满两小时缺乏6小时的按半个工作日计发;6个小时以上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
2.实施岗位补贴的员工,不管因何以脱离本岗位,均从脱离之日起停发岗位补贴。
3.经济效益欠好,收购额很小的单位,能够低于以上规范发给或不发。
(四)有关事项
1.本告诉规则付出的岗位补贴,在薪酬基金项下开支,列费用。
2.本告诉自1992年9月起履行。
[详见山东省劳动厅、税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调整供销社体系从事废旧物资工作人员岗位补贴的告诉 》(1992年9月10日鲁劳发[1992]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