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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兵征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00:46

浙江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文件 浙征办[2009]15号
为遵循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女兵搜集作业试行方法》(国征[2009]10号),做好面向社会遍及报名搜集女兵作业,结合我省实践,拟定本细则。
一、搜集条件
1、目标。女兵搜集目标为全日制一般高级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一般高中应届毕业生(以下别离简称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普高生)。其间,为上海世博会安保搜集的女兵为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全日制一般高级学校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同意建立、施行高级学历教育的中心部分和当地所属全日制公办一般高级学校、民办一般高级学校和独立学院。一般高中是辅导育行政部分认可的一般高级中学。
2、年纪。普高生17—19岁,在校大学生年纪为17—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3、身体。依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规范》和有关规则履行。为上海世博会安保搜集的女兵身体要求162CM以上,形象气质较好。
4、政治。依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征兵政治检查作业规则》和有关规则履行。
二、优先搜集
1、优先搜集目标。革命勇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区域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自己自愿应征并契合条件的优先搜集。
2、优先搜集审定。勇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由勇士地点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分出具证明函;戎行干部子女,由干部地点师以上单位政治部分出具证明函(款式见附件一)。女青年应征报名时提交证明函。市、县征兵办公室安排报名时进行检查核实,省征兵办公室安排查验时进一步检查,对不契合优先搜集方针的女青年,撤销其优先搜集资历。
3、优先搜集方法。享有优先搜集方针的女青年,参与统一安排的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和政治检查,不参与面试考察、归纳鉴定,合格者同意入伍。预订新兵名单公示时,注明优先搜集目标。
三、责任区别
1、省征兵办公室:担任女兵搜集作业的安排方案、辅导和谐、使命下达;检查把关各市上报参与体检应征女青年资历,安排面试考察;安排体检、审定新兵等作业。
2、市征兵办公室:担任本市女兵搜集作业安排执行;确认参与省站体检应征女青年名单;按要求汇总上报计算报表、各类材料数据等作业。
3、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担任详细执行省、市征兵办公室指示要求;安排应征女青年报名、初检初审;搞好政治检查作业;抓好已定兵员处理,处理入伍手续,收拾新兵档案;帮忙做好新兵被装发放、交代、运送和优待安顿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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