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税收作为特殊破产债权,申报范围如何界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5:30
税收作为特别破产债务的申报及申报规模?
咱们可知新的《企业破产法》中的“债务”,不只包含私法债务,也包含公法上的税收。依据这个理由,债务申报程序相同适用于税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则,债务人应当在法院确认的债务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务。但第2款又进一步规则,债务人所欠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费用补偿金,不用申报,由管理人查询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也就是说,薪酬、社会保险费用归于破产债务,但不用申报;而破产企业的欠税也是破产债务,可是需求申报。(这一点,依据该法第82条第1款有关重整方案草案的规则也能够得到印证。)
那么,申报的规模怎么界定?这就需求咱们要先界定两个概念规模即税收和欠税。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债务包含“破产企业所欠税款”,那么税收的规模包含哪些?从形式上看,但凡立法机关或许最高行政机关所开征的“税”,都归于破产法意义上的税收。天然,咱们能够得知,所谓欠税亦应当在“税”的规模之内。除此之外,“欠税”一词的外延或许进一步清晰界定。也就是说,欠税是否包含滞纳金、利息、涉税罚款或罚金?一般来说,对比私法债务,欠税意义上的利息理论上也应该与本金一并处理。至于涉税罚款或罚金,由于罚款或罚金归于赏罚办法,不是政府运作的收入根底,也不具有公益性和补偿性,所以不该赋予优先受偿权而包括在欠税规模之下。相对利息、罚款、罚金,税款滞纳金问题则比较复杂。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第3款规则,税务机关采纳强制执行办法时,对前款所列交税人、扣缴义务人、交税担保人未交纳的滞纳金一起强制执行。这是否意味着税务机关向法院申报税收债务时也会建议税收滞纳金优先于一般破产债务受偿?而从一般破产债务的视点看,假如罚款和罚金不能优先受偿,那么相同表现赏罚性质的滞纳金何故优先受偿呢?难到只是由于滞纳金又部分表现补偿性,就使其悉数得以享用优先受偿权?
参阅中央银行有关借款准利率的规则,滞纳金能够按赏罚性和补偿性分为两个部分。赏罚性部分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补偿性部分则能够。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