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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应该何时给付到被征收人手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02:33
补偿款可分为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部分,村委会应将补偿款及时支交给乡民,而不能找理由不予付出。那么土地征收的补偿款什么时候给到被征收人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欢迎阅览了解。
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应该何时给付到被征收人手中
根据《土地处理法施行法令》第25条的规则,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应自补偿计划同意起3个月内悉数付出。但乡民真实拿到补偿款的时刻,跟根据补偿款的性质会有所不同。
1、土地补偿款的发放时刻。土地补偿款归于悉数团体人员,是团体人员开展的资金。依照规则这个资金不能直接给交给个人,是归团体一切。一般情况下,补偿费由村委会处理。详细怎么分配依照《乡民委员会组织法》19条规则,乡民委员会有必要提请乡民大会评论决定,方可处理。这说明乡民取得土地补偿款有两个条件,一是村团体现已收到征收方给的土地补偿款。二是依法评论了详细分配补偿款的计划。假如这两个条件都满意村委会不同意分配,乡民能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规则申述要求其付出。本案中没经过分配评论会议,因而不能直接申述要求付出。但能够要求村委会依照法令规则举行乡民大会,评论分配的问题。
2、安顿补偿费是被征地农人的生活来源的一种。《土地处理法施行法令》26条也明确规则,征地的安顿补偿费有必要专款专用。最高院关于审理这类问题的解说也明确规则,不同意一致安顿的,能够直接拿走归于自己的那部分安顿补偿款。本案中刘先生可直接要求村委会付出归于自己的那份安顿补偿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什么时候要给钱呢?《土地处理法施行法令》26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一切者一切。因而这类补偿款直接交给乡民。最高人民法院也以司法解说的方式规则了。不放心的网友或许被拆迁人能够查查。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令的规则,在没有给付的情况下就私行撤除被征收人房子的行为是违法的,被征收人能够经过法令途径进行维权。假如还需要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找律师进行在线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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