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1:03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相关流程一览请求条件
1.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证件;
2.请求前接连缴存住宅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刻不少于1年;
3.首套房自筹资金到达所购住宅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具有安稳的工作和安稳的收入来历,有偿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5.签定了购买住宅的合同或协议;
6.契合托付人和受托人规则的其他条件。
请求材料
1.住宅公积金个人告贷请求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告贷人安稳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才能的证明;
4.合法有用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赞同文件;
5.典当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赞同典当的证明;
6.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认可的房地产评价组织出具的典当物评价陈述;
7.保证人出具的赞同供给担保的书面许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告贷人用于付出购买住宅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规则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处理住宅公积金告贷的过程
1.告贷人提出书面告贷请求并提交有关材料,能够向告贷银行提出,由告贷银行受理后交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批阅,也能够直接向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请求、等候批阅;
2.经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批阅经过的告贷人,与告贷银行签定告贷合同和担保合同,处理典当挂号、稳妥、公证等相关手续;
3.告贷银行按告贷合同约好,将告贷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告贷银行建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告贷人在告贷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告贷人在告贷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告贷合同约好的还款方法和还款方案,按期偿还告贷本息;
5.告贷结清后,告贷人从告贷银行收取“告贷结清证明”,取回典当挂号证明文件及稳妥单正本,到原典当挂号部分处理典当挂号刊出手续
住宅公积金告贷的额度、期限约束
1.依据《个人住宅告贷管理办法》规则住宅公积金告贷额度最高不得超越告贷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宅公积金数额的2倍。
2.按规则,处于赋闲阶段的员工不能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
综上,契合请求条件的购房者,假如额度不行的话,能够考虑组合贷,即公积金告贷和商业告贷的相结合,最大极限的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