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改嫁后继承公婆遗产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03:36
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是不能承继公婆产业的。可是依据《承继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则,丧偶儿媳只需满意必定条件仍是能够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的。那么儿媳改嫁后承继公婆遗产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儿媳改嫁后承继公婆遗产的条件是什么
据《承继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
案情总结:
法院审理后判定刘某交给吴某1000元。
事例:吴某老公身后改嫁别人,可对公婆仍尽奉养责任。两位白叟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离世前留下“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身后,刘某爱人将白叟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间3800元付出白叟丧葬费及原有债款。吴某得知后向法庭申述,要求分得部分产业。法院审理后判定刘某交给吴某1000元。
事例剖析:在我国现行《承继法》中,儿媳对公婆遗产承继的规则是比较清晰的。
首要,依据《承继法》第十条规则,法定承继人的规模包含:榜首次序的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的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儿媳不在此规模内,不属于法定承继人,对公婆的遗产无承继权。其次,依据《承继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即儿媳对公婆遗产能够有条件的承继。由此看来,我国承继法关于儿媳对公婆遗产的承继权,采取了有条件取得的立法形式。即原则上,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没有承继权,但在特定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遗产能够有条件的承继。对儿媳取得对公婆遗产承继权的条件,承继法也给出了清晰规则:丧偶之后,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何为尽了首要奉养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0条的规则,对被承继人日子供给了首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首要搀扶的,应当确认其尽了首要奉养责任或首要抚养责任。即在我国,假如现已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供给了首要的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首要搀扶,或许其他尽首要奉养责任的景象,则在公婆逝世后,儿媳能够作为榜首次序的承继人享有承继权。
需求留意的是,上述规则适用的时刻条件是在儿媳丧偶之后。那么,未丧偶的儿媳或说儿媳在丧偶前,是否能取得公婆的遗产呢?答案是必定的。我国《婚姻法》给儿媳取得公婆遗产供给了另一途径。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承继所得的产业,除遗言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一切外,归夫妻一起一切。因而,在儿媳丧偶前,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尽管此刻承继法未赋予儿媳承继权,可是老公从爸爸妈妈处承继的遗产,假如是法定承继,则当然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假如是遗言承继,而且遗言中未确认遗产只归儿子一切,也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从上述剖析看,未丧偶儿媳实际上也能够取得(不是承继)公婆的遗产。这儿包含着两重法律关系。其间,老公对爸爸妈妈遗产的取得,是依据承继权。儿媳则经过与老公间的夫妻关系,使得遗产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然后直接取得公婆的遗产。经过上述剖析,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体系中,儿媳取得公婆的遗产首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丧偶前,经过老公的承继,再经过夫妻关系,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然后直接取得公婆的遗产;二是丧偶后,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然后取得法定的独立的承继权,承继公婆的遗产。别的,依据《承继法》第十四条,对承继人以外的依托被承继人抚养的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子来源的人,或许承继人以外的对被承继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恰当的遗产。
儿媳改嫁后承继公婆遗产的条件是什么
据《承继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
案情总结:
法院审理后判定刘某交给吴某1000元。
事例:吴某老公身后改嫁别人,可对公婆仍尽奉养责任。两位白叟丧子之后从族人中过继一子,离世前留下“继单”,写明房产归过继子刘某。二老身后,刘某爱人将白叟房产变卖获款5800元,其间3800元付出白叟丧葬费及原有债款。吴某得知后向法庭申述,要求分得部分产业。法院审理后判定刘某交给吴某1000元。
事例剖析:在我国现行《承继法》中,儿媳对公婆遗产承继的规则是比较清晰的。
首要,依据《承继法》第十条规则,法定承继人的规模包含:榜首次序的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的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儿媳不在此规模内,不属于法定承继人,对公婆的遗产无承继权。其次,依据《承继法》第十二条的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即儿媳对公婆遗产能够有条件的承继。由此看来,我国承继法关于儿媳对公婆遗产的承继权,采取了有条件取得的立法形式。即原则上,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没有承继权,但在特定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遗产能够有条件的承继。对儿媳取得对公婆遗产承继权的条件,承继法也给出了清晰规则:丧偶之后,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何为尽了首要奉养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0条的规则,对被承继人日子供给了首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首要搀扶的,应当确认其尽了首要奉养责任或首要抚养责任。即在我国,假如现已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供给了首要的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首要搀扶,或许其他尽首要奉养责任的景象,则在公婆逝世后,儿媳能够作为榜首次序的承继人享有承继权。
需求留意的是,上述规则适用的时刻条件是在儿媳丧偶之后。那么,未丧偶的儿媳或说儿媳在丧偶前,是否能取得公婆的遗产呢?答案是必定的。我国《婚姻法》给儿媳取得公婆遗产供给了另一途径。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承继所得的产业,除遗言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一切外,归夫妻一起一切。因而,在儿媳丧偶前,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尽管此刻承继法未赋予儿媳承继权,可是老公从爸爸妈妈处承继的遗产,假如是法定承继,则当然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假如是遗言承继,而且遗言中未确认遗产只归儿子一切,也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从上述剖析看,未丧偶儿媳实际上也能够取得(不是承继)公婆的遗产。这儿包含着两重法律关系。其间,老公对爸爸妈妈遗产的取得,是依据承继权。儿媳则经过与老公间的夫妻关系,使得遗产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然后直接取得公婆的遗产。经过上述剖析,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体系中,儿媳取得公婆的遗产首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丧偶前,经过老公的承继,再经过夫妻关系,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然后直接取得公婆的遗产;二是丧偶后,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然后取得法定的独立的承继权,承继公婆的遗产。别的,依据《承继法》第十四条,对承继人以外的依托被承继人抚养的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子来源的人,或许承继人以外的对被承继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恰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