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业务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4:48企业向银行处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收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是否要交纳印花税?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印花税暂行法令》规则,告贷合同的规模详细包含银行及其他金融安排和告贷人(不包含银行同业拆借)所签定的告贷合同。
《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则,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据和经财政部确认交税的其他凭据交税。
第二十六条规则,交税人对凭据不能确认是否应当交税的,应及时带着凭据,到当地税务机关辨别。交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据的性质发作争议的,应检附该凭据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办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第二条规则,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必定利息将收据权力转让给金融组织的收据行为,是金融组织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法。
《税收征收办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则,交税人与其相关企业之间的事务来往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税务机关能够调整其应交税额:(二)融通资金所付出或许收取的利息超越或许低于没有相关联系的企业之间所能赞同的数额,或许利率超越或许低于同类事务的正常利率。
根据上述规则,贴现是金融组织向持票人融通资金并收取利息的一种短期告贷方法。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清晰之前,部分省、市做出以下相关规则,但详细履行请以当地税务机关答复为准。
安徽省淮北市也清晰提出贴现不交纳印花税。《安徽省淮北市当地税务局关于清晰收据贴现合同是否交纳印花税的告诉》(淮地税函[2003]143号)规则,所谓贴现,是指票持有人在收据到期前,为获取现款而向贴现组织贴付必定利息所作的收据转让事务。因而,贴现事务不属于假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的规则,贴现合同不属于《法令》所罗列的合同规模,故不贴花。
但山东省关于该项方针做出了特别规则:《山东省当地税务局关于收据贴现事务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鲁地税函[2005]30号)规则,企业与银行间的收据贴现事务是持票人为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扣除必定利息后收取剩下票款的事务活动,其实质是一种短期告贷,应按告贷合同征收印花税,其计税根据为收据到期值(不带息收据为收据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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