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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16:54
小李和他妻子小王成婚七年,熟话说七年之痒,还真印证了这句熟语,2010年两人的婚姻算是走到了止境,两人都以为再过下去便是有你没我了,可是离婚是达到一致了,问题是有一套婚后置办的房产二人争执不下,小王以为这套房是婚后置办理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小李以为这套房是他婚前卖了旧房的钱买的,所以二人终究走上法庭上处理。那么法院是怎样做出的判定呢?该套房产终究是不是一起产业?
【案情回放】
本来婚前小李爸爸妈妈逝世了留下一套房产,2003年小李知道小王后很快两人就领了成婚证,小李、小王为了卖个高价就一起把这套房产装饰了一下,以98万元价格出手将旧房卖掉。同年,小李、小王以92万元又在南京某区从头置办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婚后,小李和小王因生性格不合常常为家庭小事发作争持,直至分家。2010年12月,小李以夫妻感情现已决裂为由向南京某区人民法院申述离婚。
小李以为尽管本案争议的房产在夫妻两边婚后购买,可是悉数购房款来历于他出售婚前个人房产所得价款,小王没有出资,该房产应视为小李婚前个人房产在形状上的搬运、连续,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小王无权切割。
小王以为诉争房产是他们两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购买的,尽管登记在小李个人名下,可是应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且婚后小李的收入应当归归于夫妻一起产业,运用小李的钱购买的诉争的房产就应当视为夫妻一起产业。小李爸爸妈妈留给小李的房产虽为小李婚前个人产业,可是在婚后夫妻两边对该房产进行装饰,小王对装饰亦有投入,原、被告的产业在该房产上发作了混淆。
【法院审理以为】
小李爸爸妈妈留给小李的房产是小李与小王成婚前的个人产业,尽管在婚后小李、小王对其进行了装饰,但装饰并不能改动房子的权属,该房产仍然是小李个人产业。从小李供给的房产买卖合同、银行转账等根据可以看出,南京某区的房产购房金钱来历清楚,小李将其个人房产以98万元的价格出售,用所得售房款中的92万元购买了南京某区的房产,小王也供认。因而,本案诉争的房产尽管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可是因为购房款来历于小李婚前的个人产业,诉争房产应视为小李婚前个人产业在形状上的转化,仍然是其个人产业,不该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
【律师点评】
夫妻在婚后一起置办的房产不能一概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假如可以有满足的根据证明夫妻婚后购房款来历于一方婚前个人产业,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产业而非夫妻一起产业,否则会堕入一方用婚前产业在婚后购买房产后立现“价值降低”一半的不公平现象,也及其简单引发婚姻品德危机。本案原告小李婚前具有一处房产,婚后将其出售并从头置办了现有房产,购房款的来历清楚,可视为是一种婚前个人产业在形状上的转化、连续,房产的权属性质并未发作变化,仍然是小李的个人产业。小王尽管在旧房装饰时有所投入,但并不能改动房产的权属性质,因而小李应对小王所花费的装饰款在离婚时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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