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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需要户口本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8:40

很多人现在都是独身,也表明自己一个人过的也十分不错。不过我们知道吗,就算是独身也需求证明。这样的证明便是未婚证明了。那么处理未婚证明带不带户口本呢?在此,听讼网为我们整理了未婚证明相关方面的法律常识。下面,我们就跟着听讼网的小编一同来看看吧,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未婚证明
独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刻是否在民政部分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分开具。
二、处理未婚证明需不需求户口本
处理未婚证明需求供给户口簿,所需材料:
(一)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请求的,居民应供给自己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武士供给身份证和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或《军官证》(假如《军官证》没有显现其驻地部队就需出具部队证明)等武士身份证件;华裔、外国人供给有用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供给有用通行证、身份证)。
(二)当事人托付别人请求的,受托人应供给自己居民身份证、托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托付人写明详细托付事项的托付书(托付书格局详见附件1);受托人不能供给托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供给托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详细托付事项的托付书。
(三)监护人提出请求的,监护人应供给自己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请求人与当事人有监护联系的证明。
(四)请求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的,请求人还应供给当事人离婚证明(离婚证、调解书、判决书和收效证明书)或丧偶证明(逝世证明)。
三、相关常识
民政部在寻求教育部、司法部、住宅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首要婚姻证明运用部分定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标准(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相关作业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告诉规则: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持续出具证明,以保证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分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
到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独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假如我们对此还有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听讼网一直在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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