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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07:21

国家突发环境事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意图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情应急机制,进步政府应对触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情的才能,保护社会安稳,保证大众生命健康和产业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1.2编制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情整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令、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情分级
依照突发事情严峻性和紧迫程度,突发环境事情分为特别严峻环境事情(Ⅰ级)、严峻环境事情(Ⅱ级)、较大环境事情(Ⅲ级)和一般环境事情(Ⅳ级)四级。
l.3.1特别严峻环境事情(Ⅰ级)。
凡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为特别严峻环境事情:
(1)发作30人以上逝世,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情需分散、搬运大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用严峻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峻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遭到严峻影响;
(5)使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损坏事情,或1、2类放射源失控形成大范围严峻辐射污染结果;
(6)因环境污染形成重要城市首要水源地取水中止的污染事端;
(7)因风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出产和贮运中发作走漏,严峻影响人民大众出产、日子的污染事端。
1.3.2严峻环境事情(Ⅱ级)。
凡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为严峻环境事情:
(1)发作10人以上、30人以下逝世,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用部分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遭到较大影响,分散搬运大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掉、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形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滨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乡镇水源地取水中止的污染事情。
1.3.3较大环境事情(Ⅲ级)。
凡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情:
(1)发作3人以上、10人以下逝世,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形成跨地级行政区域胶葛,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遭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掉、被盗或失控。
l.3.4一般环境事情(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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