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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母亲法庭争夺抚养权法院如何判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22:27
生母继母为争女儿抚育权对簿公堂 女儿挑选继母当监护人
随继母黄女士日子了五年的丽丽,视继母为亲娘。当得知自己的生母要将其领回的音讯后,她竟说“随亲娘日子我会自杀”。
近来,闵行法院作出判定,丽丽持续随继母黄妈妈日子。
亲母继母争养女儿
邹女士与张先生成婚生下女儿丽丽后,因为爱情不好,两边离婚,丽丽随父亲日子。黄女士与父亲成婚后,丽丽视其为亲娘,并密切地叫她小黄妈妈。“小黄妈妈十分痛爱我。每天给我做好吃的东西,接送我上下学,我心里真的很感谢她。”年头,父亲病逝,又传来了生母要将她领回的音讯。
邹女士诉称,前夫病逝后,女儿屡次说后妈常常吓唬、咒骂,乃至殴伤她。现在女儿不想上学,也不敢回家。为了丽丽的将来,让她可以健康生长,期望女儿能由自己抚育。
黄女士辩驳:五年来,邹女士没有探望过丽丽,也没有支付过抚育费。而自己尽到了一个母亲的职责,并与丽丽形成了长时间、全面的抚育联系。从丽丽的利益和爱情需求动身,丽丽应与自己在一起日子。
法院判继母为监护人
审理中,丽丽向法庭提交了书面要求书,标明期望与后妈共同日子。丽丽说:“通过一再考虑,邹女士不配当我的监护人,应该由小黄妈妈具有抚育权和监护权。让我跟小黄妈妈吧,我死也要跟她在一起。”
法院以为,邹女士虽为生母,但离婚后并未彻底尽到母亲的责任,致母女失掉爱情。丽丽现已十岁,具有必定的认知才能,法院应尊重她的志愿。考虑到两位母亲的经济状况、寓居状况及长时间以来黄女士为丽丽营建学习日子环境,法院以为随黄女士日子有利于丽丽的生长,据此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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