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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证未办如何分割房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20:16

王女士咨询:
我和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出资购买了单位的一套住宅,房子其时是折合咱们两人的工龄后集资购买的。咱们离婚时,约好房子由我寓居,我交给他集资款的一半,现在离婚已一年半了,房产证下来了,是我的姓名。请问,我现在能够出卖该房子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21条规则:“离婚时两边对没有获得一切权或许没有获得彻底一切权的房子有争议且洽谈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定房子一切权的归属,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判定由当事人运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则的房子获得彻底一切权后,有争议的,能够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和前夫离婚时,将购房时的集资款进行切割,并约好房子由你寓居,但并未就房子一切权归属进行约好,因而该房产还归你们夫妻一起一切,假如你要出卖该房子,有必要征得你前夫的赞同。你前夫还能够要求法院对离婚时未切割的房产依法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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