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5:33
强制办法的性质是预防性办法,而不是惩戒性办法。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避免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躲避侦办和审判,进行消灭、伪造证据、持续违法等行为。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关的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施行行政强制办法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其详细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详细行政行为依法能够由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依法由人民法院实行的详细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能够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述又不实行,法令没有颁发行政机关以强制实行权,或许法令虽颁发行政机关强制实行权,一起又规则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详细行政行为。法令、法规颁发行政机关强制实行权的,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分因为法令、法规没有颁发其强制实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议在相对人回绝实行的状况下,应当归于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规模。
(二)详细行政行为现已收效并具有可实行的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则,没有法定根据或许不恪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令根据,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还包含行政主体资格合法,依法现已穷尽了行政程序(如实行了规则的批阅程序、当事人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现已结束),并现已依法送达当事人等。详细行政行为具有能够实行的内容,即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的被实行人具有给付的内容。关于邮政法令而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即具有能够实行的内容;正告、责令中止违法经营活动就不具有可实行性。
(三)请求人是做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许法令、法规、规章授权的安排。
关于邮政部分来说,法令、法规、规章的授权是其行政法令权的来历,如《湖南省邮政商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则,省、市、州邮政管理机构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商场管理工作。因此,市、州邮政局能够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议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四)被请求人是该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的义务人。
在邮政法令活动中,被请求人应当是邮政行政处罚决议书载明的相对人,而不是与之相关的别人(如上级主管部分、所属分支机构等)。
(五)被请求人在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的期限内或许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实行义务的。
(六)请求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请求。
(七)被请求实行的行政案子归于受理请求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强制法令规则的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强制办法是一种临时性办法,跟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办法应根据案子的发展状况而予以改变或许免除。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施行行政强制办法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其详细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详细行政行为依法能够由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依法由人民法院实行的详细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能够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述又不实行,法令没有颁发行政机关以强制实行权,或许法令虽颁发行政机关强制实行权,一起又规则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详细行政行为。法令、法规颁发行政机关强制实行权的,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分因为法令、法规没有颁发其强制实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议在相对人回绝实行的状况下,应当归于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规模。
(二)详细行政行为现已收效并具有可实行的内容。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则,没有法定根据或许不恪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令根据,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还包含行政主体资格合法,依法现已穷尽了行政程序(如实行了规则的批阅程序、当事人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现已结束),并现已依法送达当事人等。详细行政行为具有能够实行的内容,即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的被实行人具有给付的内容。关于邮政法令而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物品即具有能够实行的内容;正告、责令中止违法经营活动就不具有可实行性。
(三)请求人是做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许法令、法规、规章授权的安排。
关于邮政部分来说,法令、法规、规章的授权是其行政法令权的来历,如《湖南省邮政商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则,省、市、州邮政管理机构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商场管理工作。因此,市、州邮政局能够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议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四)被请求人是该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的义务人。
在邮政法令活动中,被请求人应当是邮政行政处罚决议书载明的相对人,而不是与之相关的别人(如上级主管部分、所属分支机构等)。
(五)被请求人在详细行政行为确认的期限内或许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实行义务的。
(六)请求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请求。
(七)被请求实行的行政案子归于受理请求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强制法令规则的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强制办法是一种临时性办法,跟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办法应根据案子的发展状况而予以改变或许免除。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