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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什么时候缴纳,定金与订金有区别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9 00:13
咱们在签署购房合同一般都会要先交纳定金或许订金,二者有差异吗?其实很明显,二者必定有差异,而且假如在交纳时,没有正确的差异二者,很有或许会给自己带来经济上的丢失。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为你收拾的常识吧。
定金什么时候交纳?
一般情况下,定金也是能够不交纳,直接付出首付款也行的。在购房者看房时,相中了某一套房子后,为了让开发商把相中的房子确保留给自己,就会提早交纳一部分定金,这个定金是购房者提早认购房子的所交的金钱。
定金与订金
“定金”指在缔结房子买卖合一起,为确保两边仔细实行合同,由购房者先行向开发商交纳部分金钱,待合同实行后,定金应当退回或抵作房款。购房者如不实行合同就无权索回定金。开发商如不实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在《担保法》中有明确规则:当事人可约好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且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好。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订金”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子买卖的意向开始达成协议后,预备进一步洽谈所签定的暂时认购协议中约好的落订金钱。买方付出订金之后,在约好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再将该房子出售给其他人。订金对合同没有担保效果,不像“定金”对违约景象有赏罚的效果,因而,当买房者不想买房时,有权要求开发商交还 “订金”。
定金是不能够退的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经过签定认购、订货、预定合同的方法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假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法令关于定金的规则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缔结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缔结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缔结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订金则归于预先付出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假如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实行约好,则交给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顾客能够依法自主决议是否缔结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实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尽管已缔结了定金条款,但只要顾客在交给了定金后,合同才收效;
(4)要辨明定金和预付款的差异,预付款便是预先付出,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使用购房者缺少相应的购房常识和经历,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圈套,成心让顾客违约。
辨明二者的差异,在交钱时很有必要,一不小心交织的款,再要回来但是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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