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资助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0:53广州户籍残疾人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可获政府赞助
广州市人社局、财务局、民政局、残联近来联合宣布关于赞助残疾人参与根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告诉。告诉指出,为处理广州市户籍残疾人根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问题,经广州市人民政府赞同,决议对广州市残疾人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给予赞助。
赞助目标为广州市户籍、持二代残疾人证、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一)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二)已达到国家规则收取企业职工根本养老金年纪、累计缴费年限缺乏,未能按月收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
赞助残疾人交纳养老保险费至其缴足契合按月收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以缺乏缴费月份数核算赞助。缺乏缴费月份数等于应缴费月份数减去已缴费月份数。
对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残疾人,以社保部分按《广州市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4〕66号)规则缴费规范第六档的个人缴费部分所核定的缴费月数,给予赞助,累计最长不超越180个月。今后年度随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缴费规范的调整而调整。对契合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规则的趸缴、延缴、补缴条件等规则的残疾人,按上述规范给予赞助。
对累计缴费年限缺乏的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残疾人,按本市个体工商户、灵敏工作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份额,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赞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当)。契合一次性缴费、延缴等条件的残疾人对应上述规范请求赞助。
依照残疾人户籍管理属地准则,赞助残疾人参与养老保险经费,由市、区级按财务专项资金配套份额分管,资金来源由市、区级两级财务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