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1 09:4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刑事案子能够分为公诉案子和自诉案子两类,公诉案子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无论是公诉案子仍是自诉案子都需求有被告人,那么被告人的诉讼权力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答复。
被告人的诉讼权力有什么
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力有:
(1)陈说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说和辩解的时机;
(2)追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能够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力;
(3)查询依据恳求权。刑事被告人能够恳求法院调取依据并恳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恳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争辩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现实和法令进行争辩,就依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争辩的权力;
(5)选任辩解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解人为自己供给法令协助,进行辩解;
(6)救助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定或裁决,有权取得救助;
(7)逃避恳求权。为了防止有逃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逃避而影响案子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逃避恳求权,以资弥补。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解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解人。下列的人能够被托付为辩解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引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
正在被执行惩罚或许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解人。
榜首百一十八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分,应当首要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过为,让他陈说有罪的情节或许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发问,应当照实答复。可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回绝答复的权力。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分,应当奉告犯罪嫌疑人照实供述自己罪过能够从宽处理的法令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力有什么”问题进行的答复,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包含陈说权、追问权、查询依据恳求权、选任辩解人权、辩解权、逃避恳求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被告人的诉讼权力有什么
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力有:
(1)陈说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说和辩解的时机;
(2)追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能够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力;
(3)查询依据恳求权。刑事被告人能够恳求法院调取依据并恳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恳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争辩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现实和法令进行争辩,就依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争辩的权力;
(5)选任辩解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解人为自己供给法令协助,进行辩解;
(6)救助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定或裁决,有权取得救助;
(7)逃避恳求权。为了防止有逃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逃避而影响案子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逃避恳求权,以资弥补。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解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解人。下列的人能够被托付为辩解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引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
正在被执行惩罚或许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解人。
榜首百一十八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分,应当首要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过为,让他陈说有罪的情节或许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发问,应当照实答复。可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回绝答复的权力。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分,应当奉告犯罪嫌疑人照实供述自己罪过能够从宽处理的法令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力有什么”问题进行的答复,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包含陈说权、追问权、查询依据恳求权、选任辩解人权、辩解权、逃避恳求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