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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63)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16:11
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造一部英文小说,乙经答应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答应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过错的?()
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宣布才干受我国著作权法维护
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归于演绎著作
C.丙只需征得乙的赞同并向其付出酬劳
D.丁杂志社如要运用丙的著作还应当别离征得甲、乙的赞同,但只需向丙付出酬劳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过错。《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则,中国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著作,不管是否宣布,按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此可知,甲的小说不管是否宣布,均受我国著作权法的维护。
选项B说法正确。演绎著作,又称派生著作,是指在已有著作的基础上,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收拾等创造性劳动而发生的著作。因而,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归于演绎著作。
选项C说法过错。《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则,改编、翻译、注释、收拾已有著作而发生的著作,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收拾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略原著作的著作权。因而,丙将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时,不只要征得乙的赞同并向其付出酬劳,还要征得甲的赞同并向其付出酬劳。
选项D说法过错。《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则,出书改编、翻译、注释、收拾、汇编已有著作而发生的著作,应当获得改编、翻译、注释、收拾、汇编著作的著作权人和原著作的著作权人答应,并付出酬劳。据此可知,丁杂志社不只要向丙付出酬劳,还应向甲、乙付出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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