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13:55
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协助。假如给予经济协助的一方尚未把协助给付完,而承受的一方逝世,此刻剩下的经济协助能够作为债务承继吗?下面请看听讼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法令常识,欢迎阅览!
离婚后的经济协助能够作为债务承继吗
经济补偿款归于《婚姻法》中规则的经济协助,经济协助具有特定的条件,在经济协助没有实现时,该项产业不归于受协助一方的遗产,所以,经济协助又不同于一般的债务,当受协助者逝世时,经济协助即消除,不存在将经济协助作为遗产承继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一方给另一方的经济协助,我国法令有清晰的规则。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则: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协助。《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从以上法令规则能够看出,经济协助的目标具有特定性,即被协助的人有必要是离婚时经济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建立经济协助的意图是为了协助一方当事人处理离婚后一守时期内的经济困难,因而,享有经济协助权力的只能是受协助人自己,别人无权请求该项权力。
假如受协助人一方逝世,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协助目标,在请求履行的主体现已不存在的情况下,协助一方天经地义的有权中止付出。因而,经济协助权不同于一般的债务,不能要求承继。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离婚后的经济协助能够作为债务承继吗的常识,假如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离婚后的经济协助能够作为债务承继吗
经济补偿款归于《婚姻法》中规则的经济协助,经济协助具有特定的条件,在经济协助没有实现时,该项产业不归于受协助一方的遗产,所以,经济协助又不同于一般的债务,当受协助者逝世时,经济协助即消除,不存在将经济协助作为遗产承继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一方给另一方的经济协助,我国法令有清晰的规则。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则: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协助。《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
从以上法令规则能够看出,经济协助的目标具有特定性,即被协助的人有必要是离婚时经济确有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建立经济协助的意图是为了协助一方当事人处理离婚后一守时期内的经济困难,因而,享有经济协助权力的只能是受协助人自己,别人无权请求该项权力。
假如受协助人一方逝世,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协助目标,在请求履行的主体现已不存在的情况下,协助一方天经地义的有权中止付出。因而,经济协助权不同于一般的债务,不能要求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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